沒想到惹怒徐素素自爆,把他們高中以來在外開房的訂單都曬了出來。
兩人的瓜層出不窮,直播間熱鬧非凡:
“好家伙,高一就開房,滿十八歲了么?”
“樓上有沒有常識,他們你情我愿的,怎么不行了?!?/p>
“我看樓上你才是法盲,《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第二百三十六條規(guī)定,若與不滿十四周歲的幼女發(fā)生性關系,不論幼女是否自愿,均以強奸論,從重處罰!”
……
網友的評論很快給了徐素素新的思路,她報警稱被人強奸。
說自己第一次糊里糊涂被迫發(fā)生關系時,還不滿十四歲。
網友們吃了滿嘴瓜,紛紛嘲諷:
“我靠,強奸?狀元可真刑!”
“先賣前女友,再賣現女友,這不是狀元,怕不是人販子吧!”
“狗咬狗一嘴毛,該!”
何銘遠被快被警方帶走。
眼見“省狀元”就要變成“獄狀元”,事情竟然又出現了反轉。
何銘遠舉報徐素素篡改戶口本年齡,侮辱誹謗他人。
我才想起來,之前給徐素素慶祝生日時,她非要我叫她姐姐,說自己實際年齡比身份證上大一年。
沒想到何銘遠居然還記得這個。
更戲劇性的是,測完骨齡后,發(fā)現徐素素第一次發(fā)生關系時竟然已經滿了十四歲!
何家花了大價錢請律師,證明兩人你情我愿,且均滿十四歲才第一次發(fā)生關系,并不違法。
懸之又懸的,何銘遠被無罪釋放了。
法律判了他無罪,可網友卻并沒有放過他,紛紛到華大官微留言:
“強奸犯也能拿國家獎學金?”
“看來華大只看成績不重人品咯,沒想到你竟然是這樣的大學!”
“避雷華大,還是去對面漢大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