竇紅光也把一切,都推到了他的身上。
說是在他的指使下,散播謠言,阻止塔喀縣的兩個發(fā)電項目簽約。
陳興旺這個氣啊!
采取散播謠言的方式,鼓動村民,阻止發(fā)電項目簽約這件事,竇紅光事先可沒有跟他打一聲招呼,是做完了,才告訴他的。
他這才順水推舟,跑到京城,爭取這兩個發(fā)電項目。
但是,陳興旺卻無法反駁,因為那一百萬。
無論如何,他都給了竇紅光一百萬,讓竇紅光用這一百萬,去擺平那個幫忙散播謠言的大學生。
紀委在定性主次的時候,肯定是誰花的錢多,誰就是主。
訊問過程中,辦案人員也是頻頻拿那一百萬說事,要求陳興旺說明,那一百萬元的來源。
陳興旺怎么說?
說是讓一個保健品廠老板墊付的?
在紀委這里,可沒有墊付一說,九成九會被認定為索賄。
要知道,他事情都已經(jīng)給易庭近辦了,易庭近拿到了想要的準建證,保健品工廠也已然開工。
這是標準的權(quán)錢交換。
說這一百萬是自己的?
銀行流水騙不了人,根本無法自圓其說。
陳興旺也只能咬死了什么都不說,不承認那一百萬,也不承認與陳興旺有過所謂的合作。
他也知道,這種扛法扛不了多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