張桂英翻開筆記本,筆記本上的內(nèi)容讓她驚恐萬分。她記得筆記本第一頁上有"絕筆"兩字,下面畫了一把刀,再翻下去,她看到"今天我又殺了兩個人",再往后翻,有一句說:"走在繁華的大街上……"等語。
象鼻鎮(zhèn)派出所的民警和骨科醫(yī)院的醫(yī)生很快到場,帶走了小偷。據(jù)醫(yī)生說,在往醫(yī)院的途中,小偷一再說身上沒錢,讓醫(yī)生把他放在門口算了。在醫(yī)院觀察室,他也掙扎著下床試圖離開。
然而,他的傷勢很重,動彈不得,醫(yī)生的診斷結(jié)果是"股骨粉碎性骨折"。根據(jù)腳印等現(xiàn)場痕跡,警方和張桂英等人估計,小偷是從鄰居窗口爬到2樓的陽臺,走過位于兩家之間的伙房,試圖從窗戶進入喻芝友家出租給別人的房間。但那間房間窗戶是鎖上的,于是小偷在伙房上折回,爬到喻芝友家2樓的陽臺,從窗戶進入張桂英的房間。
狹窄的陽臺上擺放著幾個花盆,并且有電線、閉路電視線。張桂英一呼救,小偷逃跑時慌亂中絆到了閉路電視線從而摔成重傷。
4。2身份確認:真兇現(xiàn)身
警方從小偷身上搜到的物品包括:人民幣229元,港幣20元,美元1元,軍用匕首1把,小刀1把,手機1部,指甲刀挖耳勺打火機鑰匙掛件各一個,手機充值卡一張,治療扁桃體發(fā)炎的藥片一盒,一雙骯臟不堪的棉線手套,以及一個黑色封面的筆記本。
小偷拒不交待自己的身份。但警方發(fā)現(xiàn)他的筆記本中還夾著一張報紙,新聞標題寫著《懸賞十萬,緝拿兇魔——此人有可能逃往廣西》。這正是公安部發(fā)布的A級通緝犯董文語的通緝令!這張通緝令在今年8月份貼遍大街小巷。
警方立即將他的信息通過公安網(wǎng)進行比對,發(fā)現(xiàn)此人與董文語十分相像。宜賓警方迅速與董文語一案專案組所在的浙江金華警方取得聯(lián)系,11月16日上午,宜賓、浙江警方通過照片等信息確認該男子就是公安部A級通緝嫌疑人董文語。
11月17日,宜賓警方公布了一段審訊董文語的錄像。在心理防線崩潰的一剎那,董文語號啕大哭。這個割喉殺害6人并奸尸、被警方稱為"有很強的野地生存技能,還有很強的反偵查能力"的"殺人惡魔",竟栽在一根閉路電視線上。一位警察說,"也是他的命該絕了"。
4。3押解回浙:真相大白
確認身份后,董文語被迅速押解回浙江金華。在審訊中,董文語對自己的犯罪行為供認不諱。
他向警方詳細供述了自己的犯罪過程:2006年3月至5月,他先后流竄于福建福鼎、浙江金華、江西上饒等地,作案5起,致6人死亡,1人重傷,強奸婦女多人。他還交代了在2004年11月至2006年11月間,采用翻墻越窗等手段,分別潛入金華市上浮橋付某家中、江西省資溪縣鶴城鎮(zhèn)某村方某家中、四川省宜賓市翠屏區(qū)象鼻鎮(zhèn)某村張某家中,竊得人民幣共計3800余元及價值4800元的4部手機。
董文語的供述,讓警方終于完整地了解了這一系列駭人聽聞的血案的真相。這個身高僅158厘米的小個子男人,竟然在短短兩個多月的時間里,橫跨三省,連續(xù)作案5起,殺死6人,手段極其殘忍,令人發(fā)指。
五、惡魔的誕生:扭曲的心靈世界
5。1悲慘童年:被遺棄的孩子
董文語于1978年10月26日出生于浙江省平陽縣龍尾鄉(xiāng)百尖村一個貧困的農(nóng)民家庭。他的母親精神失常,父親負案在逃,他從小便和奶奶一起生活。
董文語的童年充滿了不幸。他在自述中說:"對父母,開始是恨,因為他們把我拋棄了,后來也就沒什么好說了。我對奶奶最有感情了,不管我有錢回家,還是沒錢回家,她都對我很好,把最好的東西省給我吃。老家的人都很勢利,有錢時哥哥就對我好些,沒錢就取笑我。"這種家庭環(huán)境,讓董文語從小就缺乏關(guān)愛和安全感,埋下了心理扭曲的種子。
1989年,年僅11歲的董文語因為無法忍受家庭的冷漠和外界的歧視,選擇了離家出走,開始了流浪生涯。
5。2流浪歲月:仇恨的滋生
離開家后,董文語開始了長達數(shù)年的流浪生活。他在全國各地流浪,靠撿破爛、乞討為生。這段經(jīng)歷讓他嘗盡了人間冷暖,也讓他對社會產(chǎn)生了深深的仇恨。
在流浪期間,董文語曾到過北京、河北、溫州、廣州等地,還在一座寺廟當了一年多的和尚。然而,這些經(jīng)歷并沒有讓他找到心靈的寄托,反而加深了他對社會的不滿和怨恨。
董文語在自述中說:"除了奶奶,從沒有人真正關(guān)心我。好像我不屬于這個社會,從來沒有人過問過我的感受。""人絕望只有兩種選擇,要么自殺,要么殺人,我實在不甘心就這樣死去,我選擇了去殺人。"這些話語,揭示了他內(nèi)心深處的絕望和仇恨。
5。3犯罪記錄:暴力的開端
1998年,董文語因在錄像廳與人吵架,用水果刀捅傷對方后被判刑一年零六個月。這是他第一次入獄。
1999年釋放后不久,董文語又因盜竊罪被判刑兩年零六個月。在監(jiān)獄服刑期間,他表現(xiàn)較差,多次違規(guī)。
2002年3月9日,董文語刑滿釋放。此時的他,已經(jīng)不再是那個單純的流浪少年,而是一個充滿仇恨、對社會充滿敵意的危險分子。
出獄后,董文語繼續(xù)在浙江金華、義烏、東陽、杭州等地流竄作案,靠偷東西為生。他在自述中說:"因為我憎恨這個社會。""我對社會不滿,所以我要報復(fù)社會。"這些話語,清晰地表明了他的犯罪動機。
六、案件剖析:惡魔的犯罪心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