就在他們撲上來的瞬間,我按下了報警器,刺耳的警報聲響徹夜空。
然后,我將整瓶防狼噴霧,對準(zhǔn)了他們的臉,狠狠地噴了過去。
那幾個混混瞬間被噴得鬼哭狼嚎,捂著眼睛在地上打滾,落荒而逃。
而他們威脅我的全部對話,和我反擊的全過程,都被我口袋里那支一直開著的錄音筆,清晰地記錄了下來。
這段錄音,和巷口那個高清監(jiān)控拍下的畫面,成了壓垮蘇甜甜的最后一根稻草,也成了她罪加一等的,最直接的鐵證。
法庭終審那天,我作為最重要的證人,出席了。
蘇甜甜被法警押解著,出現(xiàn)在被告席上,她像個徹頭徹尾的瘋子,用最惡毒的語言,破口大罵。
罵我,罵法官,罵律師,罵所有在場的人。
輪到我作為受害者家屬上臺陳述時,我緩緩地走上了證人席。
我沒有看那個瘋女人一眼。
我只是從懷里,小心翼翼地,拿出我母親的那張黑白遺照,高高舉起,面向所有的陪審員和旁聽席。
照片上,我媽穿著她最喜歡的那件紅毛衣,對著鏡頭,笑得一臉慈祥,一臉溫暖。
“法官大人,我的陳述,完了。”
我走下臺,在轉(zhuǎn)身的瞬間,和旁聽席上的一道復(fù)雜的目光,對上了。
是林雨桐。
她坐在最不起眼的角落里,穿著廉價的衣服,頭發(fā)枯黃,眼神空洞。
我們對視了三秒鐘,然后像兩個陌生人一樣,各自默契地移開了目光。
最終宣判。
蘇甜甜因多項(xiàng)罪名成立,數(shù)罪并罰,被判處有期徒刑三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