京兆衙門
已是夜幕降臨,一輪皎潔明月照耀著大地,遠處夜空中煙火絢爛,而廊檐之下,懸著的氣死風燈在秋風中隨風搖晃,時而發(fā)出喑啞之聲。
儀門之后的內堂中,燈火通明,人影憧憧,京兆衙司的衙役手持水火棍,分列兩旁,一張楠木制成的拱形條案之后,京兆尹許廬一襲緋色官袍,頭戴烏紗帽,正襟危坐,臉頰隱在一叢陰影中,唯冷冽目光,不時閃爍。
“賴升,你是如何勾結翠華山賊寇,又是如何擄掠婦幼,從中受何人主使,還不從實招來!”許廬面上厲色涌動,沉喝說道。
賴升此刻兩邊臉頰紅腫著,嘴角青紫,囔囔道:“小的冤枉啊,小的不曾勾結過什么賊寇。”
顯然,賴升也不傻,知道一旦將事情和盤托出,牽連到寧國府那里,將再難脫身。
“事到如今,還敢抵賴!”許廬一拍驚堂木,沉喝道:“翠華山的賊寇,現已將爾等兇事盡數招供!更有兩方往來書信為證,隆福客棧掌柜也作證,指認你和翠華山賊寇這幾日在客棧中來往頻頻,人證、物證等一應俱全,還敢百般推諉,真是不見棺材不落淚!”
許廬先審訊的四個賊寇,翠華山賊寇自然沒有為寧國府賈珍隱瞞的動機,刑具一列,如竹筒倒豆子一般,將細情一并言明。
又從其隨身攜帶的布包中搜到一千兩銀票,并一封賴升寫給翠華山大當家的書信。
只是可惜書信之上,并無賈珍之印鑒。
這時代的刑訴程序,還遵循著法定證據的證據制度,物證的證明力不如言詞證據,即自然催生了“口供為王”,故而刑訊逼供在鞠問程序中成為主流,也沒有什么排除非法證據的證據制度。
當然,已存的定罪證據,定賴升的罪綽綽有余,但想要牽連賈珍,就還需賴升的證詞。
“來人,上夾棍?。?!”見賴升不招,許廬一拍驚堂木,厲喝道。
兩旁的衙役,取了夾棍,給面如土色的賴升上著夾棍,不多時,就聽得慘叫聲次第響起。
當賈珩和董遷押解著賈珍,自角門而入內堂之時,就聽到衙堂中賴升的慘叫聲,以及斷斷續(xù)續(xù)的供述。
賈珩皺了皺眉,暗道,刑訊逼供求得的供詞,查證線索還行,但要定罪,最是容易翻供。
當然,他相信許廬不會沒有考慮到這一點兒。
賈珍身形踉蹌著站在內堂外的門檻后,正好聽到賴升將如何受自己指使,如何送銀兩給賊寇,不由臉色一黑,心頭怒火燃燒,瘋狂掙扎著繩索,口中“唔唔”不停。
而在衙司之中,坐于兩側的錄事孔目,奮筆疾書,正在書寫著供詞。
因為通判傅試是賈府門人,故而許廬并沒有將今晚夜審賈珍一事,提前在衙中透露分毫,而傅試早已下了衙,回家與家小過團圓節(jié)去了。
“簽字畫押!”許廬在上首沖賈珩使了個眼色,沉聲說道。
待賴升在供詞上畫了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