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讓林恩皺眉的是德瑞事后面對媒體的態(tài)度。
他將這起嚴(yán)重的暴力事件輕描淡寫為“爭執(zhí)”或“打架”,甚至歸咎于受害者,暗示是對方先挑釁、不尊重他,他的行為是“理所當(dāng)然”的反應(yīng)。
在1991年《滾石》雜志的一篇報道中,談及此事,他說了一句非常臭名昭著的話:
“這不像我計劃好的。它發(fā)生了,我道過歉了,我們就這么翻篇吧。。。我那時喝醉了,我正在努力把這事兒拋在腦后。如果她還在耿耿于懷,那是她的問題?!?/p>
但林恩其實在一定程度上能夠理解(并非認(rèn)同)這些行為背后的邏輯。
在80年代末90年代初的“匪幫說唱”(Gangsta
Rap)文化語境下,德瑞的公眾形象被塑造成一個“街頭硬漢”,暴力,包括對女性的暴力有時被扭曲為一種“力量”、“真實”和“不容侵犯”的象征。
他的公開表態(tài)完全符合這一扭曲的人設(shè):不認(rèn)錯(認(rèn)錯會被視為軟弱)、不反思、甚至將暴力行為辯解為對“不尊重”的回?fù)?,并將其藝術(shù)化寫入歌詞作為吹噓的資本。
具體到迪·巴恩斯事件,在林恩看來,問題的核心其實是媒體與明星之間固有的矛盾。
這些八卦媒體為了新聞和熱度無所不用其極的尿性,他再清楚不過,就像當(dāng)初在《與狼共舞》首映時,新聞集團(tuán)派來挑釁自己的那個記者。
只是黑人音樂人們普遍沒有接受過良好的教育和媒體應(yīng)對訓(xùn)練,成名后身邊也缺乏足夠?qū)I(yè)、冷靜的團(tuán)隊。
他們的隨行人員往往就是和他們在貧民窟里從小混到大的跟班,這些人素質(zhì)更低、更沖動,只會擴(kuò)大矛盾。
也不會有人引導(dǎo)他們該如何正確、理性地處理這些潛在的沖突和挑釁。
“如果換成是我,”林恩心想,“有哈維、福勒、蓋伊和專業(yè)的安保團(tuán)隊在,這些矛盾根本不需要我親自出手解決——當(dāng)然,除了我親手揍了查理·辛那一次例外?!?/p>
林恩將腦海中關(guān)于德瑞暴力記錄的思緒暫時擱置,目光重新聚焦在眼前這位沉默寡言、甚至顯得有些拘謹(jǐn)?shù)囊魳诽觳派砩稀?/p>
他心中漸漸形成了一個清晰的計劃——不僅要合作,更要引導(dǎo)。
他身體微微前傾,語氣平和:“德瑞,我聽艾斯提之前提到過,你身上好像還有些。。。合同上的麻煩?和
Ruthless
Records以及
Eazy-E之間?”
德瑞點了點頭,一直顯得有些緊繃的臉上露出一絲沉重和無奈。
他聲音低沉地解釋道:“是的,很復(fù)雜。我和
Ruthless簽的并不是一份簡單的藝人合約。。。那是一份制作人合同。我最初是以制作人和N。W。A成員的身份簽約的。”
他詳細(xì)說明道:“合同規(guī)定,我必須為
Ruthless旗下的其他藝人——比如
D。O。C。、Above
the
Law、J。J。
Fad這些人——制作音樂。但我從這些制作中能拿到的版稅…低得可憐。”
他頓了頓,報出一個令人咋舌的數(shù)字,“一張唱片,我只能分到十幾美分?!?/p>
林恩聞言,大吃一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