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靠!牛批啊!??!”
“姐夫哥這么有才華嗎,一首《手放開》還不夠,現(xiàn)在還來一首《離別》。”
“當初誰特么說姐夫哥是廢物,是吃軟飯的?”
“對不起?。。∥乙膊恢浪@么有才華?。 ?/p>
“不是!他這么有才華,為什么不展露出來?”
“對??!既然這么有才華,為什么不展現(xiàn)出來,離婚了才表現(xiàn)出來?”
“這么有才華,藏起來干嘛呢?”
“就是說呀,這么有才華有表現(xiàn)出來還藏著,罵你也是活該呀?!?/p>
不少人再一次被吳限的新歌所征服。
也正是這時候,有知情人士站出來回答這個問題。
“有沒有一種可能,并不是不想表現(xiàn),而是不能表現(xiàn)?”知情人道。
“什么意思?知道內(nèi)情的人,就站出來爆爆料唄。”
“對啊,到底什么情況?知情人透露下啊?!?/p>
“07年吳限參加快男,闖進前三名后,卻被主辦方用年齡未滿18歲的緣由,強行淘汰他;這其實就是被資本做局了。吳限的年齡主辦方早就知道,可為什么不早讓他退賽,而是進入前三才讓他退賽?
因為一開始,主辦方也沒想到吳限能沖進前三,所以就沒有一開始便要求他退賽,而是讓他自己在比賽中被淘汰?!?/p>
伴隨著這位知情人的爆料,立馬就有人想到了。
是啊,這里面有問題,還是大大的問題。
“我靠,這么說的話,好像能說的清楚!”
“可就算是這樣,他這么有才華,名次什么的不重要啊。比賽后,他幾乎沒有發(fā)展,這又是因為什么?”有人提出最關(guān)鍵的。
“因為吳限比其他人,多簽了一份不平等的合約。這份合約就是《詞曲合同》,簽下這份合約,就意味著接下來十年,吳限作詞作曲發(fā)布出來的歌曲,版權(quán)都賣給天娛傳媒。
在簽合同之前,天娛沒有說明白這份合同的內(nèi)容,而吳限那時候才17歲左右,年少無知,根本就不懂合同里面的門道,他直接就簽了。
之后他看過合同,找人鑒定,了解過之后才意識到被坑。知道被坑后,吳限沒有聽從天娛的安排去跑通告賺錢,甚至只參加幾場比賽后的撈金演唱會而已。見他這么不配合,天娛直接雪藏他。
被雪藏的吳限,因為沒有錢,無法買斷合同為自己贖身,所以這七年來,他才會一直待業(yè)在家,并不是不想展現(xiàn)自己的才華,而是不能展現(xiàn)。
一旦他寫歌,注冊了版權(quán)都好,只要這首歌是他作詞作曲的,不管是不是天娛制作發(fā)布的,哪怕是他自費發(fā)布的歌曲都好,這首歌的版權(quán)都是天娛的。
所以他不能發(fā)專輯,也不能寫歌,寫了也不能發(fā),也不能注冊版權(quá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