林曼麗投毒事件,如同一塊投入死水潭的巨石,激起了千層浪。
而這一次,她踢到的不是普通的鐵板,是燒紅的烙鐵!
林嘯的行動快如閃電,且不留絲毫情面。
他沒有私下處理,而是直接以城防司令部的名義,向林曼麗所在的林家旁支下達(dá)了一份措辭極其嚴(yán)厲的書面警告。
文件中,不僅清晰羅列了林曼麗收買下人、意圖投毒的證據(jù),更明確指出其行為“擾亂治安,危害良善,有損林家清譽(yù)”,并要求林家“嚴(yán)加管束,以儆效尤”,否則,“軍法不容”!
“軍法不容”四個字,如同四把冰冷的匕首,懸在了林文斌一家的頭頂。
他們這才真正意識到,林曼麗這次闖了多大的禍!得罪沈清和與霍野尚且可以周旋,但惹怒了手握兵權(quán)、鐵面無私的林嘯,那簡直就是自尋死路!
林文斌嚇得魂飛魄散,親自押著哭鬧不休、猶自不甘的林曼麗,連夜登門沈府,幾乎是跪地求饒,賭咒發(fā)誓定會嚴(yán)加管教,并奉上重禮賠罪。
沈清和端坐主位,神色淡漠,并未接受禮物,只冷冷道:“林管事,沈某府上廟小,容不下令嬡這般‘厚愛’。日后,還請約束家人,莫要再踏足沈府半步?!?/p>
這話等同于直接將林曼麗列為了沈府拒絕往來戶。
與此同時,霍野也沒閑著。
他雖然沒能親手揍林曼麗一頓出氣,但卻動用幫派勢力,在生意上對林文斌這一支進(jìn)行了全方位的“關(guān)照”——
原本合作的項目紛紛終止,貨源被卡,客戶被撬……短短幾日,林文斌家的產(chǎn)業(yè)便損失慘重,元?dú)獯髠?/p>
林曼麗在家中哭鬧、摔東西,咒罵那只該死的狐貍和所有偏袒它的人,但這一次,連最寵溺她的父親也不敢再縱容她。
林文斌深知,若再不表態(tài),他們這一支恐怕就要被林嘯和霍野聯(lián)手從城里抹去了!
為了平息眾怒,也為了保住家族,林文斌做出了一個讓林曼麗徹底崩潰的決定——
將她迅速許配給了鄰省一個年過半百、死了三任老婆的土財主做填房,并且三日后就立刻送走,美其名曰“遠(yuǎn)離是非之地,安心待嫁”!
這無異于流放!林曼麗哭得昏天黑地,以死相逼,但這次,家族的利益遠(yuǎn)遠(yuǎn)大于她個人的幸福。
在絕對的權(quán)勢和力量面前,她那點(diǎn)小聰明和惡毒心思,顯得如此可笑和不堪一擊。
三日后,一輛不起眼的青布小轎,在黎明時分悄無聲息地離開了林府側(cè)門,載著哭腫了雙眼、心如死灰的林曼麗,駛向了遙遠(yuǎn)而陌生的鄰省。
她那些精心準(zhǔn)備的旗袍、首飾,她幻想中成為林家少奶奶的風(fēng)光,都隨著轎子的遠(yuǎn)去,化為了泡影。
攪屎棍林曼麗終于被清除出局,沈府內(nèi)外仿佛連空氣都清新了許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