宣判,還在繼續(xù)!
“二、被告人宋揚,犯故意傷害罪、侮辱罪、誹謗罪、入室搶劫罪,數(shù)罪并罰。鑒于其犯罪時系未成年人,且在共同犯罪中起次要作用,依法予以從輕處罰。決定執(zhí)行有期徒刑二十五年,剝奪政治權(quán)利五年?!?/p>
“三、被告人鐘特,犯故意傷害罪、侮辱罪、誹謗罪、入室搶劫罪,數(shù)罪并罰。鑒于其犯罪時系未成年人,且在共同犯罪中起次要作用,依法予以從輕處罰。決定執(zhí)行有期徒刑二十五年,剝奪政治權(quán)利五年。”
“四、判令三名被告,連帶賠償原告吳洋洋,經(jīng)濟損失、醫(yī)療費用、精神損害撫慰金,共計人民幣一百萬元!”
“五、判令三名被告,在本判決生效后十日內(nèi),于《天海市日報》及個人所有社交媒體賬號,連續(xù)三十日,向原告吳洋洋及其家屬,公開賠禮道歉!”
“本案訴訟費用,由三名被告承擔!”
“本判決為終審判決!”
“宣判完畢!”
“咚——!”
法槌,重重落下!
一槌,定音!
一槌,定乾坤!
當最后一個字落下,整個法庭,先是陷入了一片絕對的死寂。
隨即,爆發(fā)出雷鳴般的掌聲!
無數(shù)人,流著淚,鼓著掌。
他們不是在為姜峰喝彩,不是在為謝元鵬喝彩。
他們是在為正義,為公道,為法律,喝彩!
被告席上,宋揚和鐘特聽到“二十五年”的判決,雙眼一翻,直接嚇暈了過去。
安威則像一灘爛泥,癱在地上,眼神空洞,徹底失去了所有神采。
他的人生,在十八歲這一年,劃上了句號。
原告席上。
陳麗娟再也抑制不住,抱著自己的兒子,放聲痛哭。
那是壓抑了兩年的,委屈的、心疼的、也是喜悅的淚水。
吳洋洋,那個一直麻木、空洞的少年,在聽到判決的那一刻,也終于忍不住,將頭埋在母親的懷里,發(fā)出了壓抑已久的、如同受傷幼獸般的哭聲。
他的天,在今天,終于亮了。
姜峰站在他們身后,靜靜地看著這一幕,臉上,終于露出了一絲發(fā)自內(nèi)心的,欣慰的微笑。
無數(shù)通過直播觀看的民眾,在這一刻激動地跳了起來,他們流著淚,用盡全力鼓掌,嘶吼著,宣泄著心中積郁已久的憤懣!
正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