那是一家七匹狼的男裝店,生意還行,每隔上一會兒,就有客人進去買衣服。
吳百樂站在店外,通過透明玻璃,往里面看了一個上午。
他看到計蕓給其他男人介紹衣服時,心里不由生出一種莫名其妙的嫉妒。
尤其是看到對方蹲下,給男顧客拿鞋子時,那股嫉妒更是從胸膛洶涌而出,幾乎將他整個人都給淹沒了。
吳百樂是談過戀愛的人,雖然沒有發(fā)展到最后一步,但是男女之間該如何相處,還是有數的。
他知道,一個男人看中一個女人后,最好的接觸方式,就是直接上去搭訕,要聯(lián)系方式。
可是他站在外面,猶豫了好久,愣是沒有進去。
他心里有些怕。
他害怕在計蕓面前留下了不好的印象,導致他們之間后續(xù)沒有了發(fā)展的可能。
除此之外還有一個原因,那就是他的車被鐘惠借走了。
吳百樂覺得,第一次見面,應該要適當地展示出一點自己的實力。
這是向飛教他的。
向飛的原話是:老六,你以后要是看中了哪個妹子,就換一身名牌衣服,然后將雅閣開到她的旁邊,下車問她要電話號碼……你信我的,她肯定會給!
一個長相周正的十九歲男生,穿著考究的衣服從雅閣里下來,問一個妹子要聯(lián)系方式……那個妹子確實很難拒絕。
向飛在長相偏丑的情況下,靠這一手去搭訕,十個妹子里面,最起碼能要到六七個電話號碼。
吳百樂長得比他帥,成功率只會更高。
于是,吳百樂當即就打車回學校,把自己以前和向飛一起買的、從沒有穿過的杰克瓊斯男裝,給拿了出來。
下午,鐘惠把車還回來后,吳百樂第一時間就開著車,趕到了那家店的外面。
接下來的故事就很俗套了。
吳百樂成功地要到了計蕓的聯(lián)系方式,并且在當天晚上,就約了對方一起出去吃飯。
然后就是兜風、逛超市、看電影……一個多禮拜后,兩人走到了一起,并且滾了床單。
吳百樂不知道的是,在這段感情里,計蕓隱瞞了一件事。
那就是:她并不是如自己所說,正處于單身,而是已經訂了婚。
并且,訂婚對象是一個姓熊的社會人。
她不同意這門婚事,跑了出來,認識了吳百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