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主只是寵愛小兒子,不是傻子,她跟著小兒子一路,見他進了一處小院兒,等他進去后,她就和附近的住戶打聽。
這才知道真相。
原來,馮承書兩次沒考中秀才后就放棄走科舉這條路。
之后的每一次院試他都是拿著了銀子就進城,壓根兒就沒去府城考試。
那些賣侄女兒田地的銀子全被他用來填補自己的小家,后來更是在城里買了一套院子。
等馮家徹底榨不出油了,他立刻找借口住到了縣城,還找了份當掌柜的工作。
妻女兒子如今也在縣里生活,一家子的小日子過的要多和美有多和美。
原主受不了,敲開小兒子的門,大罵老三白眼狼。
結果馮承書那叫一個狠哪,直接把親娘打死,晚上和妻子一起把人抬出去扔到了郊外的廢水坑里。
一個老乞丐死了,就算有人看到尸體都不會管,原主死后魂魄跟了這個小兒子一路,她想將這個白眼狼殺了,想拿回那些銀子留給離家出走的老二,然而她根本做不到。
反倒是三兒子一家越過越好,女兒嫁給了他東家的二公子,成了富家太太。
兒子勾搭上了縣令的閨女,后來還做了官。
老三的日子過的越好,原主就越恨,她不甘心哪,真正消散前最大的愿望就是弄死小兒子,讓三房一家全都沒好日子過,好好對待另外兩個兒子。
須寧撇嘴,兩個閨女她是一句不提呀。
上一世,這兩個閨女也過的不好。
大閨女是第一個被賣的,嫁了個大他十歲的獵戶。
那時,自家男人就是獵戶,能掙銀子,原主想著將來還能來大閨女家打秋風,就把人嫁過去了。
本來那獵戶對她不錯,但原主為了三兒子,時不時就去打秋風,那獵戶就有了怨言,大閨女經常挨打,甚至兩人的孩子都對這個親生母親頗多怨言,沒活過三十人就沒了。
二閨女嫁的是個屠夫,原主想吃肉了就找到二女兒家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