淅淅瀝瀝的小雨中,在一塊荒地里,警方頂著傘挖開了史家周的墳堆。由于當?shù)厥峭猎幔瑳]有火化,法醫(yī)們很艱難地從尸骨中提取到了dNA信息。
6。2最終的鑒定結果
最終的鑒定結果出來了,魏淑敏體內的晶斑與史家周的dNA吻合度達到99。%,從技術上完全可以認定,史家周就是當年犯下大案的真兇。
這個結果讓堅守了25年的范新河長長地舒了一口氣。為了這一天,他們足足等了25年。
史家周生于1963年,從小就劣跡斑斑。1981年8月,他因墻尖鄰村女子被判刑7年,此后,他又因為盜竊、搶劫多次入獄。2006年,正在服刑的他因肝炎病重被拉回老家治療,不到一個月就病死了,他一輩子沒結婚,很少回老家。
七、案情回顧:真兇的犯罪軌跡
7。1史家周的犯罪生涯
史家周的犯罪生涯始于1981年。當年8月12日,他墻尖了正在地里干活的同村婦女,被判處有期徒刑7年,在新河農(nóng)場服刑。這也解釋了為什么他對修武縣的地理環(huán)境如此熟悉。
1988年刑滿釋放后,他并沒有回到商丘老家,而是留在了修武縣。1992年,他在焦作市因盜竊摩托車被判入獄9年。出獄后不久,他又因搶劫再次被捕入獄。2001年,史家周在商丘火車站因搶劫罪被判處有期徒刑4年。在服刑期間,他幾乎住遍了河南省的各大監(jiān)獄。
值得注意的是,魏淑敏母子遇害的1991年,史家周雖已從新河農(nóng)場釋放,但仍在修武縣居住。而他的父親史從朗當年去修武,正是去看望這個不成器的兒子。
7。2案件還原
結合所有證據(jù),警方還原了案件的全過程:1991年5月23日中午12點多,魏淑敏帶著4歲的兒子騎車去縣城趕集,在路過磨臺營村的機井房時,遇到了在此徘徊的史家周。
史家周見四周無人,便將魏淑敏從自行車上拽下,拖進機井房實施墻尖。魏淑敏的兒子看到母親被欺負,想要保護母親,也遭到了史家周的攻擊。母子倆都被史家周用鈍器擊打頭部,導致顱腦損傷死亡。隨后,史家周將他們的尸體扔進機井,又將魏淑敏的自行車扔進附近的水塘,然后逃離現(xiàn)場。
史家周非常狡猾,他帶走了魏淑敏的衣物和作案工具,沒有留下任何明顯的線索。這也是為什么警方在現(xiàn)場找不到這些物品的原因。
八、法律結局:遲到的正義
8。1法律的無奈
雖然確認了史家周就是殺害魏淑敏母子的兇手,但根據(jù)《刑事訴訟法》第十六條規(guī)定,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死亡的,不追究刑事責任,已經(jīng)追究的,應當撤銷案件,或者不起訴,或者終止審理,或者宣告無罪。
因此,盡管史家周犯下了令人發(fā)指的罪行,但由于他已經(jīng)死亡,法律無法再對他進行制裁。這對于苦苦等待了25年的受害者家屬來說,無疑是一個巨大的遺憾。
8。2給家屬的交代
2016年8月11日,修武公安局民警將一份發(fā)生在25年前的惡性強奸殺人案的鑒定書送到被害人家屬曹某某的手中。手捧這份來之不易的鑒定書,33歲的曹某某淚流滿面。她說:"母親和弟弟被害時,我8歲。如今,我的女兒也有7歲了。25年了,好多人的記憶都淡了,但專案組從來沒有忘記我母親和我弟弟!沒有他們的執(zhí)著,就不會有真相大白的這一天。"
25年的等待,終于換來了一個答案。雖然兇手已經(jīng)死亡,但至少受害者家屬知道了真相,也算是給了死者一個交代。
九、案件背后:兩代刑警的堅守
9。1范新河的執(zhí)著
在這起案件中,范新河的執(zhí)著和堅持是最終破案的關鍵。從28歲到53歲,從刑偵大隊副大隊長到公安局副局長,他始終沒有放棄對這起案件的追查。
他的辦公桌上始終放著魏淑敏母子案的卷宗,每隔一段時間就會翻閱一次。他常說:"干警察一天,就一天不能放棄這個案子,活要見人、死要見尸,不破此案,誓不罷休!一定要給受害者一個交代,給老百姓一個交代。"
正是這種執(zhí)著,讓他在25年后依然能夠一眼看出史從朗作為嫌疑人的不合理之處,從而將調查方向轉向他的兒子們。也正是這種執(zhí)著,讓他在所有線索都中斷的情況下,依然堅持尋找真相。
9。2法醫(yī)王衛(wèi)華的貢獻
另一個不能忽視的人物是法醫(yī)王衛(wèi)華。如果沒有他25年來對關鍵物證的精心保存,這起案件可能永遠無法偵破。
王衛(wèi)華用自己制作的容器保存晶斑,定期晾曬,防止霉變。在物證室多次搬遷的情況下,他始終小心翼翼地保護著這份關鍵證據(jù)。他的堅持和專業(yè)精神,為最終的dNA比對提供了可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