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走私過程中,劉招華積累了第一桶金。他在短短兩年內成為了福安市遠近聞名的大老板,甚至一口氣買了三臺豐田皇冠高級汽車,每天輪流開著去上班和應酬。
然而,1994年國家加強了對走私行為的打擊力度,劉招華的生意受到重創(chuàng)。就在他為未來感到迷茫時,一個名為陳文印的毒販找到了他,為他打開了通往地獄的另一扇門。
五、制毒天才:改良工藝震驚世界
陳文印向劉招華提出合作制毒的想法,并向他描繪了冰毒的巨大利潤。面對高額利潤的誘惑,劉招華決定重操舊業(yè),再次涉足制毒領域。
這一次,他決心要做出一番"大事業(yè)"。劉招華投入40萬元"科研經(jīng)費",開始研究新型冰毒的制作方法。他發(fā)現(xiàn)傳統(tǒng)的麻黃素制毒方法不僅成本高,而且容易引起警方注意,于是他嘗試用其他化學原料替代麻黃素。
1996年,劉招華找到了西安交通大學的一位退休教授,聲稱自己正在研發(fā)一種減肥藥,需要解決結晶工藝的問題。教授被他的誠懇所打動,同意在實驗室里指導他。
在教授的指導下,劉招華掌握了關鍵的結晶技術。他利用從教授那里學到的知識,結合自己的創(chuàng)新,成功開發(fā)出了一種全新的冰毒制作工藝。這種工藝不需要麻黃素,而是使用甲基丙酮等普通化學原料,不僅成本大幅降低,而且生產過程更加隱蔽。
更令人震驚的是,劉招華通過不斷改進,將冰毒的純度提高到了99%的驚人水平。這種高純度的冰毒在市場上極為搶手,售價高達每克160元,是黃金價格的1。5倍。
1996年5月,劉招華在自己的塑膠廠房中生產出了20余公斤冰毒。他將其中的一公斤交給陳文印銷往臺灣,并再三叮囑不得在大陸銷售。然而,陳文印并沒有遵守承諾,第一批冰毒就沒有銷往臺灣,而是賣給了福建長樂的毒販。
這個毒販早就被警方盯上了。1996年8月,當陳文印再次與這名毒販進行交易時,警方當場將其抓獲,繳獲冰毒5公斤。經(jīng)過審訊,陳文印和張明輝交代了幕后主使正是劉招華。
得知消息后,劉招華迅速銷毀了剩余的毒品,并利用自己在法警隊工作的經(jīng)驗,通過密道逃離了即將被警方包圍的工廠。當警方趕到時,只看到了空蕩蕩的廠房和長滿野草的院子。
劉招華的制毒工廠設計得極為巧妙。廠房內有一條密道直通大海,海面上隨時停著一艘快艇,從公司到坐上快艇,前后用時不足4分鐘。而警方要到達這里,則需要在崎嶇盤旋的山路上開車40多分鐘。
盡管警方封鎖了塑膠公司,但他們根本搞不懂劉招華是如何在沒有麻黃素的情況下制毒的。福建警方后來從省里抽調專家分析劉招華的制毒設備,專家只能判斷出這些設備是用來制冰毒的,但無法還原劉招華的制毒過程。
六、全國通緝:逃亡生涯的開始
1996年11月26日,陳文印和張明輝因販賣毒品罪被一審判處死刑。劉招華竟然膽大妄為地出現(xiàn)在了庭審現(xiàn)場,坐在聽眾席的角落里,靜靜地聽完了對兩人的審判。
當他聽到兩人被判處死刑的結果時,意識到他們很可能會為了爭取減刑而供出自己。于是,他立即離開法庭,開始了長達9年的逃亡生涯。
劉招華的逃亡路線是早有準備的。他先是逃到一個隱蔽的寺廟里住了5天,一邊燒香拜佛,一邊反思自己的處境。最終,他認為這次被警方發(fā)現(xiàn)是因為陳文印和張明輝不專業(yè),決定以后要找成熟的合作伙伴。
一年后,劉招華躲過了警方的追捕風頭,悄悄潛入廣東普寧——中國毒品泛濫的重災區(qū)。在這里,他結識了有"新中國第二代大毒梟"之稱的陳炳錫。為了證明自己的能力,劉招華向陳炳錫展示了他的制毒技術。
劉招華改進的制毒工藝讓陳炳錫驚嘆不已。他不僅能夠制造出純度高達85%的冰毒,還將成本降低了整整50倍。陳炳錫當即決定與劉招華合作,由他提供資金和銷售渠道,劉招華則負責生產。
兩人約定五五分成,陳炳錫甚至將自己已經(jīng)成型的原料采購渠道和工廠全部交給劉招華管理。1998年8月,他們在普寧開始了第一次大規(guī)模制毒。然而,由于工人操作不當,泄漏了將近一噸的有毒液體,毒死了周邊魚塘里的魚。
擔心引起警方注意,劉招華和陳炳錫決定將制毒窩點轉移到寧夏銀川。在銀川,他們打著生產農藥的幌子,建立了一個大型制毒工廠。在這里,劉招華充分發(fā)揮了他的化學天賦,生產效率大幅提高。
從1998年10月至1999年11月期間,劉招華在銀川共制造冰毒17噸多。這些冰毒被陸續(xù)運到廣州,由陳炳錫負責儲存和銷售。然而,陳炳錫不僅與劉招華合作,還同時與其他毒販合作,最終導致了整個犯罪網(wǎng)絡的暴露。
1999年11月4日,當劉招華和陳炳錫在廣州商量轉移制毒窩點時,警方已經(jīng)開始了對他們的抓捕行動。意識到危險的劉招華沒有選擇立即逃跑,而是做出了一個驚人的舉動——他和偵查員一起走進了電梯。
當他看到偵查員按下了8樓的按鈕(他住在8樓)時,他冷靜地按下了7樓的按鈕。電梯到達7樓后,劉招華從容地走出電梯,從樓梯逃之夭夭。而此時,警方還在8樓進行搜索,完全沒有意識到他們要抓捕的人已經(jīng)從眼皮底下溜走了。
七、反偵察大師:九次逃脫警方追捕
劉招華從酒店逃脫后,面臨著一個更大的挑戰(zhàn):如何逃離已經(jīng)被警方嚴密封鎖的廣州。他清楚地知道,警方一定會在各個交通要道設卡檢查,尤其是對離開廣州的機動車。
于是,他做出了一個出人意料的決定——騎自行車逃離廣州。他在樓下的商店買了一輛自行車,然后不慌不忙地騎著自行車穿過了警方的封鎖線。由于警方只檢查機動車,劉招華成功地避開了檢查,騎了三個小時的自行車到達了天河區(qū),然后攔了一輛出租車前往廈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