隨后,他提議道:"肉都臭了,也不能吃了,待會兒我把它拉出去丟了。"兒子隨口接到:"反正一會兒我們要回興隆,到時我們幫你丟。"隨后,楊華元將剩下的尸塊裝到兩個口袋放進車里。不知情的老婆兒子還真以為是放臭了的豬肉,車子一上路,他們就將口袋扔進了漢旺沿山公路至拱星路口的紅巖支渠里。他們做夢也沒想到,扔下去的是一個女人的尸體。
六、天網(wǎng)恢恢:一條短信暴露了罪惡行蹤
王秀的失蹤引起了家人和同事的極度擔憂。5月18日晚上7點,老板帶著團隊7人來到漢旺新城天池宜苑推銷產(chǎn)品。按照慣例,老板將隊伍分為兩隊:王秀分到a區(qū),其妹妹分到b區(qū),大家約好:9點鐘在小區(qū)大門統(tǒng)一集合收隊。
然而,當晚8點多的時候,王秀遠在安徽老家的丈夫打電話找她,但電話通了兩次都被掛斷,第三次接通后卻無人說話,隨后,王秀的電話就關了機。著急的丈夫怕妻子發(fā)生意外,趕緊給小姨子打電話詢問咋回事。小姨子叫他別慌,稱可能是姐姐正在干活或者是電話沒電了,待收隊后她叫姐姐給他回個電話。
當晚一直等到9點半,也不見王秀的人影,老板和其妹妹非常著急,找遍整個宜苑小區(qū)也沒看見人,隨后便向漢旺公安分局報了案。分局立即出動警察在附近尋找,忙碌了大半夜也沒有結果。由于天池宜苑屬天池派出所管轄,次日中午,王秀的妹妹又趕到天池派出所報案,派出所立即將這一情況向公安局刑警大隊作了匯報,并請求支援。
正在警方全力尋找王秀下落時,一條意外的短信為案件偵破提供了關鍵線索。5月21日凌晨,王秀丈夫的手機突然接到一個陌生號碼的空信息。原來,王秀的電話有防盜功能,為了避免電話被盜或丟失,她將自己的號碼與丈夫的號碼捆綁在一起,一旦有人盜竊或撿到這個電話,新的卡號就會自動給他的電話發(fā)來信息。
七、抽絲剝繭:科學鑒定鎖定真兇
這一重大線索使整個案情出現(xiàn)轉機,辦案民警立即對該號碼進行排查。經(jīng)過調查發(fā)現(xiàn),該電話號碼的主人叫楊華元,住在天池宜苑A區(qū)13棟3單元4樓。聯(lián)想到王秀當晚就是從該小區(qū)離奇失蹤的,警方立即對楊華元展開了秘密調查。
真是不查不知道,一查嚇一跳。原來,楊華元是個"二進宮",曾于1970年因強奸幼女被判三年有期徒刑,1978年因盜竊殺人被判八年,2000年因強奸罪被判一年。這些犯罪記錄讓警方更加確信楊華元有重大作案嫌疑。
隨后,警方加大了對周邊鄰居的走訪調查。鄰居通過照片指認,被害人王秀在5月18日晚上確實到該樓棟進行過產(chǎn)品推銷。住在楊華元樓下的鄰居向警方反映:18日當晚,樓上一直"乒乒乓乓"響個不停,下水管道也流了大半夜,同時他們還發(fā)現(xiàn)下水管道有血水滲出。警方立即提取血水進行化驗,經(jīng)過鑒定發(fā)現(xiàn),這些血水并不是通常的動物血,而是人血。
5月23日,警方一邊對楊華元進行詢問,一邊派出民警深入其家中進行搜查。經(jīng)過仔細搜索,警方在其家中搜出王秀推銷的清潔劑一件,并在廚房、衛(wèi)生間的墻壁、地面發(fā)現(xiàn)大量血跡,同時還在地漏、灶臺等處發(fā)現(xiàn)多處疑似人體組織。經(jīng)過德陽連夜進行dNA鑒定,發(fā)現(xiàn)這些血跡和疑似人體組織均為王秀的。警方判定:王秀已經(jīng)被害,而楊華元的家為第一案發(fā)現(xiàn)場。
八、真相大白:殺人分尸的恐怖細節(jié)
鑒定結果出來后,警方立即對楊華元進行拘傳,并連夜展開審訊。剛開始,楊華元還拒不承認,但通過警方強大的政策攻心,面對確鑿的證據(jù),他最終對自己的犯罪事實供認不諱。
據(jù)楊華元交代,他在殺害王秀后,將其尸體肢解,軀干部分放在洗衣機的洗衣桶里,內臟部分則放在脫水桶里進行脫水處理,目的是排出內臟的一些血液和水分,準備慢慢將尸體剁碎沖進下水道。
楊華元還將羊的大腸、小腸取出清洗干凈后,做成了"紅燒肥腸",當作下酒菜吃了下去。他對警方說,自己當時不知道為什么會有這樣的想法,只是覺得自己許久未吃過豬大腸,就想嘗嘗仁鞣腸是什么味道。
警方根據(jù)楊華元的交代,隨后在九龍山上、漢旺工業(yè)園河灘地以及紅巖支渠拱星、綿遠段河里和田壩將被害人散落的尸塊找到。近日,dNA比對結果出爐:這些均為被害人王秀的。
九、罪惡根源:一個慣犯的墮落軌跡
隨著調查的深入,警方發(fā)現(xiàn)楊華元不僅是這起駭人聽聞的殺人分尸案的兇手,更是一個有著長期犯罪記錄的慣犯。他的犯罪生涯可以追溯到40多年前。
1970年12月,年僅28歲的楊華元就因犯強奸幼女罪被判刑三年;1978年6月22日,他又因犯盜竊殺人罪被判處有期徒刑八年;2000年5月30日,他再次因犯強奸罪被判處有期徒刑一年。在這些犯罪記錄中,既有侵犯財產(chǎn)的盜竊犯罪,也有嚴重侵犯人身權利的強奸和殺人犯罪。
值得注意的是,楊華元在第一次和第二次犯罪后五年內又進行犯罪,屬于刑法上的累犯。這意味著他在刑罰執(zhí)行完畢后不思悔改,繼續(xù)實施犯罪行為,主觀惡性極深。
楊華元的妻子李真在婚后才逐漸發(fā)現(xiàn)丈夫的真實面目。隨著對楊華元的逐步了解,李真發(fā)現(xiàn)楊華元不僅好吃懶做,而且還有許多犯罪前科;若不是當時李真已經(jīng)有了兩人的孩子,其實李真考慮過與楊華元離婚。
十、法律嚴懲:正義的最終審判
2013年9月27日,德陽市中級人民法院依法對這起震驚全國的殺人分尸案作出了判決。法院審理認為,被告人楊華元故意非法剝奪他人生命,其行為已構成故意殺人罪。在實施犯罪過程中,楊華元手段特別殘忍,情節(jié)特別惡劣,后果特別嚴重,依法應當嚴懲。
考慮到楊華元曾因故意犯罪被判處有期徒刑以上刑罰,刑罰執(zhí)行完畢后五年內又犯應當判處有期徒刑以上刑罰之罪,是累犯,依法應當從重處罰。法院最終以故意殺人罪判處楊華元死刑,剝奪政治權利終身。
在整個審訊和審判過程中,楊華元表現(xiàn)出了令人難以置信的冷漠和無悔意。他在接受審訊時說:"我當時有點氣憤,就想一不做二不休。"當被問及是否后悔自己的行為時,他回答說:"我后悔的是沒能把尸體早點弄出去,害得自己不能安逸的過完下半輩子。"
楊華元甚至在庭審中辯稱,王秀不該死在他的房子里,給他帶來了這么多麻煩。這種毫無悔意的態(tài)度,讓法官和旁聽人員都感到震驚和憤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