朱某開始了逃亡生活。他在外地躲藏了兩年,期間不敢暴露自己的身份,處處忍氣吞聲。他不敢交朋友,也不敢談戀愛。偶爾上網(wǎng),也只是查看案件的進展,生怕暴露自己的行蹤。
兩年后,朱某以為風頭已過,便悄悄潛回絳縣。他在縣城打工一段時間后,就回到陳村鎮(zhèn)的父母家中住一個月,然后再外出。2015年,朱某和家人認為警方已經(jīng)放棄了調(diào)查,于是他決定結(jié)婚生子,過上正常人的生活。
然而,天網(wǎng)恢恢,疏而不漏。2016年7月21日,朱某被警方抓獲。他的家人因涉嫌包庇也被公安機關刑事拘留。
案件告破的消息迅速傳遍了絳縣。7月22日,當警方押解朱某到現(xiàn)場指認時,絳縣萬余名群眾聚集西溝,高喊著"大快人心罪有應得"。部分群眾還自發(fā)購買鞭炮,到絳縣公安局門前、西溝窯洞前燃放,甚至出現(xiàn)鞭炮銷售一空的場面。晚上,所有飯店燈火通明,百姓舉杯慶祝案件告破。
八、犯罪背后的故事
在審訊過程中,警方了解到了朱某的成長經(jīng)歷,這或許能解釋他為何會犯下如此令人發(fā)指的罪行。
朱某于1988年出生在絳縣陳村鎮(zhèn)東井下村。他的父親對他要求很高,經(jīng)常貶低和打擊他,這讓朱某從小就充滿了自卑感和屈辱感。他的奶奶和父親經(jīng)常叫他"傻子呆子",這讓他感到特別氣憤。
朱某在學校里也沒有朋友,他覺得同學們都看不起他。他成績不如別人,家庭條件也不好。初中時,他只有一條褲子可以穿,整整穿了三年。
盡管如此,朱某在初三時還寫過作文《我的理想》,那時他覺得自己能考上大學,想當一名農(nóng)業(yè)技術科研人員。然而,上高中后,他迷上了上網(wǎng),整天泡在網(wǎng)吧里,逃學、打游戲、瀏覽黃色網(wǎng)站。為了省錢上網(wǎng),他經(jīng)常一天只吃一頓飯,只買一瓶水喝。
最終,朱某輟學回家。他想繼續(xù)讀書,但父親不同意;當父親同意時,他又不想讀了。之后,他去外地打工,但每份工作都干不長久。他心高氣傲,卻又什么事都干不成,對自己感到非常失望。
朱某在供述中說,他當時并沒有想殺人,但還是把三個女孩都殺了。這可能與他當時的心情有關,因為他當時有自殺的想法。他說:"人越到低谷的時候就越會做錯事吧。"
被捕后,朱某在看守所里想得最多的是這輩子徹底完了。他特別羨慕那些有穩(wěn)定工作的人,他們上班下班、結(jié)婚生子,生活特別有規(guī)律。他也為自己連累了家人而感到愧疚,尤其是他的姐姐因為他而離婚,他的父親一生要強,卻因為教子無方而名聲掃地。
在接受記者采訪時,朱某說他很后悔,常常自責。他表示,如果有來世,他愿意做一條狗,看一輩子門。如果他被判死刑,他希望把自己的器官捐獻出去,對社會做一些補償。
九、正義的審判
2018年,山西省高級人民法院對朱某故意殺人、強奸一案進行了公開審理。法院審理認為,朱某的行為已構成故意殺人罪和強奸罪,且犯罪情節(jié)特別惡劣,后果特別嚴重,依法應予嚴懲。
在法庭上,朱某對自己的犯罪行為供認不諱。他表示認罪悔罪,愿意接受法律的制裁。
最終,法院依法判處朱某死刑,剝奪政治權利終身。朱某的家人因涉嫌包庇罪也受到了相應的法律制裁。
朱某上訴后,最高人民法院依法進行了復核,并核準了死刑判決。2019年,朱某被依法執(zhí)行死刑,這個犯下滔天罪行的惡魔終于得到了應有的懲罰。
案件審理結(jié)束后,三名女孩的家屬終于得到了一些安慰。雖然他們的孩子再也回不來了,但正義得到了伸張,這多少能告慰三個女孩的在天之靈。
十、破碎的家庭與永恒的傷痛
案件雖然已經(jīng)告破,但三個女孩的家庭卻永遠無法恢復原狀。她們的父母在經(jīng)歷了喪女之痛后,生活發(fā)生了翻天覆地的變化。
楊某的母親在2014年再婚,并生下了一個兒子。然而,命運再次打擊了她,2015年,她的丈夫因病去世,她再次成為了單親媽媽。盡管如此,她依然堅強地生活著,為了新的家庭,也為了已經(jīng)離去的女兒。
趙某的母親在離婚后,放棄了小兒子的撫養(yǎng)權,獨自生活。她常常在夜深人靜時翻看女兒的照片,回憶女兒生前的點點滴滴。她多么希望這一切只是一場噩夢,醒來后女兒還在身邊。
吉某的母親則一直生活在內(nèi)疚和自責中。她不知道該如何向自己的妹妹交代,因為吉某是她收養(yǎng)的孩子。每當看到妹妹的眼神,她都感到無比的愧疚。
這三個家庭的悲劇也影響了他們周圍的人。村民們談起這起案件,無不搖頭嘆息。他們看著這三個家庭從幸福美滿到支離破碎,無不感到痛心。
案件告破后,三位母親都來到公安局,感謝民警們的辛勤付出。她們說,雖然孩子已經(jīng)回不來了,但兇手得到了應有的懲罰,她們的心里稍微好受了一些。她們希望通過媒體的報道,提醒更多的家長保護好自己的孩子,也希望類似的悲劇不再發(fā)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