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六名受害者張賢來自黑龍江,是一名身材高大的男子。他與李建國幾乎同時被殺害,11月26日,他的尸體在長沙韭菜園的一家招待所里被發(fā)現(xiàn)。
值得注意的是,周友平的受害者中,有三人僥幸逃脫了死亡的命運。其中一名是黑龍江的蔣某,他在游戲開始僅2秒鐘后就跌了下來,意識到危險后立即離開了長沙。另一名是在北京做廚師的"壯胖",他只吊了1秒鐘就拒絕繼續(xù)游戲。還有一名是35歲的黑龍江人池某,他在周友平被警方控制后才到達長沙,因此幸免于難。
七、法網(wǎng)恢恢:周友平的落網(wǎng)
隨著第六起案件的發(fā)生,長沙警方加大了調查力度。他們通過對六名受害者的手機和網(wǎng)絡活動進行分析,很快鎖定了周友平作為主要嫌疑人。
2009年11月28日,周友平因涉嫌搶劫犯罪被警方刑事拘留。在審訊過程中,他起初否認與這些死亡案件有關,但隨著證據(jù)的不斷呈現(xiàn),他最終承認了自己的罪行,并詳細供述了殺害六人的過程。
周友平的被捕讓長沙警方松了一口氣,但同時也感到震驚。這個外表文弱的男子,竟然在短短40天內殺害了六名體格健壯的男子,而且手段極其殘忍。
在隨后的調查中,警方發(fā)現(xiàn)周友平不僅與這六起死亡案件有關,還曾在2006年因搶劫罪被判處3年有期徒刑。這一發(fā)現(xiàn)讓警方意識到,周友平可能是一個有前科的危險犯罪分子。
隨著調查的深入,警方還發(fā)現(xiàn)周友平有一個特殊的習慣:他會在每次作案后,將受害者的財物帶走,作為"戰(zhàn)利品"保存。這些財物包括手機、錢包、身份證等,成為了警方指控他的重要證據(jù)。
八、扭曲心靈:周友平的犯罪心理
周友平的犯罪行為背后,隱藏著一個復雜而扭曲的心理世界。通過對他的背景和行為進行分析,心理學家和犯罪學家試圖理解他為何會做出如此極端的行為。
首先,周友平的童年經(jīng)歷對他的心理發(fā)展產(chǎn)生了深遠的影響。他的父親在他很小的時候就被同村村民打死,這一事件給他留下了深刻的心理創(chuàng)傷。據(jù)他的表姐回憶,周友平在父親死后變得非常沉默寡言,很長一段時間都無法從陰影中走出來。
其次,周友平的x取向也是一個重要因素。在當時的社會環(huán)境下,txL被視為不正常的行為,周友平不得不隱藏自己的真實身份。這種長期的壓抑可能導致了他內心的扭曲和不滿。
此外,周友平在學校和社會中遭受的歧視和嘲笑也加劇了他的心理問題。他被同學稱為"娘娘腔",在工作場所也因為x取向問題而受到排斥。這些經(jīng)歷可能讓他對社會產(chǎn)生了怨恨和報復心理。
周友平的犯罪行為還與他對權力和控制的渴望有關。在x虐戀游戲中,他扮演"主"的角色,能夠完全控制"奴"的行為和感受。這種掌控感可能讓他感到自己終于成為了強者,彌補了他在現(xiàn)實生活中的無力感。
最后,周友平的犯罪行為也與他對死亡和危險的迷戀有關。他在審訊中表示,當他看到對方在繩索中掙扎時,會感到一種強烈的興奮和滿足感。這種對死亡的變態(tài)迷戀,可能是他連續(xù)作案的主要動機。
九、漫長審判:法律的裁決
2010年10月28日,長沙市中級人民法院公開審理了這起震驚全國的"連環(huán)性虐致死案"。在法庭上,周友平對公訴機關指控的基本事實沒有異議,但他辯稱這只是一種"游戲",自己并沒有故意殺人。
周友平的辯護律師提出,六名死者對自己的死亡負有一定責任甚至全責,因為他們可能患有性指向障礙,自愿參與這種危險的游戲。律師還指出,周友平是在被警方拘留后主動供述了殺人事實,應認定為自首,請求從輕處罰。
然而,長沙市中級人民法院審理后認為,周友平明知繩索上吊會發(fā)生死亡的后果,仍利用被害人愿意玩性窒息游戲的心理,蒙騙被害人上吊,后不施救,放任其死亡或達到其殺死被害人的目的,其行為已構成故意殺人罪。
法院還指出,周友平系累犯(曾因搶劫罪被判刑),應當從重處罰。此外,法院認為,被害人是在輕信周友平會及時施救的情況下參與游戲的,實際上是受蒙騙,因此沒有過錯。同時,周友平是因搶劫被抓獲后供述殺人事實的,不能認定為自首。
2011年3月29日,長沙市中級人民法院作出一審判決,以故意殺人罪判處周友平死刑,剝奪政治權利終身。
周友平不服一審判決,提出上訴。他在上訴中辯稱,被害人是自愿上吊的,自己不是故意殺人。然而,湖南省高級人民法院經(jīng)過審理,認為一審判決認定事實清楚,證據(jù)確實、充分,定罪準確,量刑適當,審判程序合法,因此駁回上訴,維持原判。
隨后,案件被報請最高人民法院核準。2014年8月29日,最高人民法院依法裁定核準了周友平判處死刑、剝奪政治權利終身的判決,并向長沙中院下達了執(zhí)行死刑的命令。
當天,周友平在長沙被執(zhí)行死刑,結束了他罪惡的一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