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3街頭狩獵:52歲家庭主婦的失蹤
2007年1月3日,姜浩順的膽子越來越大,他不再局限于卡拉oK等場所,而是公然在大街上犯案。他開車來到華城市新南洞公交車站,看到了正在等車的52歲樸貞子(parkJung-ja),將其騙上車,帶離了此地。隨后在車上x侵了樸某,并用絲襪將其勒死,埋在了華城三花里的山丘上。
然而,樸某才剛剛失蹤3天,韓國警方還沒來得及展開調查,新的案件又發(fā)生了。2007年1月6日,姜浩順來到安陽市安陽洞的一個卡拉oK,將目標鎖定在37歲的中國籍女子金海英(Kimhae-young)身上。他將金某騙到車上,開車到附近的賓館x侵并殺害了她,最后將遺體埋在附近的山里。
3。4愈發(fā)囂張:女大學生的死亡
2007年1月7日,距離上一起案件僅僅過去了1天,姜浩順的殺戮欲望達到了頂峰。他開車來到水原市官善區(qū)金谷洞公交車站附近,看到了一位穿絲襪的20歲女大學生楊水英(Yeonamugae)。姜浩順上前搭話,簡單聊了幾句后,女孩就上了他的車。在車上,姜浩順x侵了楊水英,然后用絲襪將其勒死。
這一次,姜浩順的行為更加囂張,他沒有將受害者的遺體掩埋,而是公然丟棄在附近的一條河中。這種行為很可能是為了嘲笑警方的無能,也是他對自己犯罪能力的極度自信。
四、罪行升級:兩年的殺戮狂歡
4。1短暫的停歇與再度出擊
在連續(xù)犯下6起謀殺案后,姜浩順似乎暫時收斂了一段時間。從2007年1月到2008年11月,長達20個月的時間里,他沒有再實施新的謀殺行為。這可能是因為他覺得風聲太緊,或者是在等待下一個合適的時機。
2008年11月9日,姜浩順再次出動。他開車來到水原市當蘇洞的一個公共汽車站,將一名48歲的家庭主婦金秀姬(KimSoo-hee)引誘上了車,然后實施了x侵和殺害,最后將遺體埋在安山市城浦洞城浦公園的一處山丘之中。
4。2最后的瘋狂:女大學生安恩玉的失蹤
2008年12月19日,也就是本文開頭提到的21歲女大學生安恩玉失蹤的那一天,姜浩順再次實施了他的罪惡計劃。安恩玉在離家后不久就被姜浩順盯上,他用同樣的手法將其騙上車,隨后實施了x侵和殺害。
安恩玉的失蹤引起了警方的高度重視,因為這一次,姜浩順犯了一個致命的錯誤——他使用了安恩玉的銀行卡在Atm機上取款,并且被監(jiān)控攝像頭記錄了下來。這成為了警方追蹤他的關鍵線索。
五、法網恢恢:惡魔的最終落網
5。1監(jiān)控錄像中的神秘男子
2009年1月22日,警方來到安山市一家運動按摩器店,就21歲女大學生安恩玉的失蹤對姜浩順進行了詢問。姜浩順表現得非常平靜,回答了警方的問題,但他并沒有說實話,而是向警方撒了謊,妄圖逃脫懷疑。
此時,警方還沒有足夠的證據逮捕姜浩順,只能暫時返回并申請搜查令和逮捕令。謹慎的姜浩順意識到自己的身份已經暴露,第二天就放火燒了自己的2輛豪華汽車,他害怕汽車上會留下犯罪證據。實際上,他還有一輛車是登記在他母親名下的,也就是被監(jiān)控發(fā)現的那輛,他或許是考慮到以后出行還需要車,所以這輛并沒有燒毀,被保留了下來。
姜浩順不僅燒毀了汽車,還將自己的電腦硬盤格式化,試圖銷毀所有可能的證據。然而,他的這些努力都是徒勞的。
5。2關鍵證據:血跡與絲襪
警方并沒有因為姜浩順銷毀證據而放棄調查。他們派遣了數百名警察和多位物證專家,對姜浩順的房子、被燒毀的2輛汽車以及那輛完好的汽車進行了仔細檢查。最終,他們發(fā)現了血跡、毛發(fā)等幾十件證據,經過dNA檢測,確定這些就是屬于之前失蹤的女性。
更令人震驚的是,警方在姜浩順家的屋頂上發(fā)現了用黑色塑料袋包裹的粉紅色女性內衣和70對長筒襪。這些物證成為了指控姜浩順的關鍵證據。
面對如此多的證據,姜浩順終于承認,安恩玉的失蹤是他干的,在銀行取錢的人也是他。但此時的警方還不能確定,之前的7起失蹤案是否也是姜浩順所為。他們繼續(xù)追問,但姜浩順一再否認,聲稱警方沒有證據。
5。3鐵證如山:dNA的決定性作用
在嚴密的審訊中,姜浩順的供詞與警方調查事實存在許多矛盾點。隨著越來越多的證據被發(fā)現,他自知已無法自圓其說,最終于2009年1月25日承認了全部罪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