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噩夢初醒:女兒的第一次控訴
2024年1月19日,上海的冬天格外寒冷。李娟(化名)帶著女兒梅子(化名)走進了上海市公安局虹口分局涼城新村派出所。當梅子顫抖著向民警講述那些不堪回首的經(jīng)歷時,李娟的世界仿佛崩塌了。她怎么也沒想到,自己的丈夫、身為上海市公安局城市軌道和公交總隊民警的劉某濤,竟然會對自己的女兒做出如此禽獸不如的事情。
"媽媽,他第一次那樣對我時,我才11歲。"梅子的話如同一把利刃,狠狠地刺進李娟的心臟。時間回溯到2011年5月,李娟與劉某濤登記結婚,組成了一個重組家庭。當時,11歲的梅子跟隨他們一起生活。婚后不久,上五年級的梅子告訴李娟,自己被劉某濤wx了。
李娟當時半信半疑,一方面,她難以相信身為警察的丈夫會做出這種事;另一方面,她又擔心女兒可能因為不適應新家庭而編造謊言。在這種矛盾的心理下,她選擇將女兒送到前夫處居住,以為這樣就能保護女兒免受傷害。
"我當時太天真了,以為只要把女兒送走,一切就會過去。"李娟在接受采訪時懊悔地說,"我沒有想到,這只是噩夢的開始。"
二、陰影重現(xiàn):暑期的再度傷害
2015年暑假,李娟思念女兒心切,將已經(jīng)14歲的梅子接回家中暫住。然而,這次團聚并沒有帶來想象中的溫馨,反而讓梅子再次陷入了噩夢。
8月16日早上,當李娟還在睡夢中時,劉某濤悄悄走進了梅子的房間。據(jù)梅子后來描述,劉某濤再次對她實施了wx行為。當李娟發(fā)現(xiàn)異常并質問劉某濤時,他不僅不承認錯誤,還砸爛了李娟的手機,阻止她報警。
"他抱住我不讓我出門,后來還跪下來求我原諒。"李娟回憶道,"更讓我震驚的是,女兒也跪了下來,求我不要報警。"
梅子后來告訴李娟,當時劉某濤威脅她,如果報警,他就會在出獄后殺了她們母女。恐懼讓梅子選擇了沉默,她只能用自己的方式保護媽媽。
在劉某濤的苦苦哀求下,李娟再次選擇了原諒。為了確保類似的事情不再發(fā)生,她要求劉某濤寫下一份承諾書。這份承諾書后來成為了案件的關鍵證據(jù)之一。在承諾書中,劉某濤承認自己"婚姻存續(xù)期間曾與多名女子發(fā)生無數(shù)次x關系,最不可饒恕的是2015年8月16日早上進女兒房間對繼女wx"。
三、隱忍歲月:沉默中的持續(xù)傷害
然而,劉某濤的承諾如同廢紙一張。在接下來的幾年里,他的行為不僅沒有收斂,反而變得更加肆無忌憚。
2018年的一天,李娟外出忙生意,已經(jīng)成年的梅子回到家中拿衣服,不巧遇到了回家的劉某濤。據(jù)梅子講述,劉某濤再次對她實施了wx行為。幾天后,李娟發(fā)現(xiàn)女兒的情緒異常,在追問下,梅子才哭著說出了事情的真相。
"當時我非常憤怒,想要報警,但因為沒有直接證據(jù),只能與劉某濤大吵一架,并提出離婚。"李娟說。這次事件后,李娟讓女兒搬到離自己更近的地方居住,并給女兒的房間重新上了鎖,以為這樣就能阻止劉某濤的暴行。
然而,劉某濤并沒有就此罷手。2021年3月的一天,李娟在廚房做飯時,隱約聽到了女兒的尖叫聲。她來不及放下手中的菜刀,沖進女兒的房間,正好看到劉某濤從里面出來。劉某濤若無其事地解釋說他在給女兒蓋被子,而女兒當時卻沒有承認被wx。
多年后,李娟才知道,女兒之所以沒有說出實情,仍然是因為害怕劉某濤的威脅。劉某濤不僅在婚前就開始恐嚇梅子,還利用自己的警察身份告訴梅子:"我是警察,就算被抓了也會被放出來。"
四、最終爆發(fā):"我今天就當著你的面強J她"
2021年10月,李娟與劉某濤經(jīng)法院判決離婚,但由于房產(chǎn)等問題,兩人仍然住在同一屋檐下。這種尷尬的同居狀態(tài)一直持續(xù)到2023年12月,一場激烈的爭吵終于讓隱忍多年的真相浮出水面。
那天,李娟發(fā)現(xiàn)劉某濤拿走了自己保險柜里的黃金首飾,兩人因此爆發(fā)了激烈的爭吵。梅子在現(xiàn)場維護母親,怒斥劉某濤:"你對我這么多年造成的傷害,你不感覺到愧疚,如今還欺負媽媽。"
這句話徹底激怒了劉某濤。他沖過去將梅子摁在地上,惡狠狠地說:"我今天就當著你的面強J她,你能怎么樣?"
這句話如同一盆冷水,讓李娟徹底清醒過來。她意識到,自己多年來的隱忍不僅沒有保護女兒,反而讓劉某濤更加肆無忌憚。當天,李娟和梅子就前往派出所報了警。
五、立案偵查:漫長的等待與煎熬
2024年1月29日,上海市公安局虹口分局正式對梅子被wx一案立案調查。這一天,距離梅子第一次遭受侵害已經(jīng)過去了整整14年。
案件的調查過程漫長而艱辛。梅子需要一遍又一遍地回憶那些痛苦的經(jīng)歷,而李娟則陷入了深深的自責中。"我覺得自己是個很不稱職的母親,抱著僥幸的心理,想要保全家庭和兒女,一直沒有報警。"李娟在接受采訪時說,"我愿意接受網(wǎng)友們的批評,也將為女兒維權。"
2024年3月8日,劉某濤因涉嫌強制猥褻罪被上海市公安局虹口分局取保候審;3月13日,轉為刑事拘留;3月22日,經(jīng)檢察機關批準被逮捕。8月15日,上海市公安局城市軌道和公交總隊對劉某濤宣布停止一切職務,上繳公安相關證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