隨著調查的深入,塞巴斯蒂安和齊尼亞的真實身份逐漸浮出水面。這對情侶作案時均為20歲,住在李洋潔家附近的一棟公寓里。然而,最令人震驚的是塞巴斯蒂安的家庭背景——他的母親和繼父都是德紹當地的高級警官,繼父還是警察局局長。
這一發(fā)現引發(fā)了公眾的質疑,許多人擔心塞巴斯蒂安的父母會利用職權掩蓋兒子的罪行。在輿論壓力下,德國警方不得不將塞巴斯蒂安的繼父調離警察局長崗位,以確保案件調查的公正性。
更令人不安的是,塞巴斯蒂安的母親在兒子被捕后,以"精神抑郁"為由休病假一年,拒絕出庭作證。當檢察院對她的病假理由和醫(yī)生證明提出質疑時,她直接行使了證人沉默權,拒絕提供任何證詞。這些異常行為進一步加深了人們對警方內部可能存在包庇行為的懷疑。
四、案件背后的黑暗:扭曲的欲望與精心策劃
4。1扭曲的性心理與犯罪動機
隨著調查的深入,警方發(fā)現塞巴斯蒂安有著嚴重的心理問題。他長期接受心理治療并服用相關藥物,性心理也有明顯的扭曲。從他的電腦中,警方發(fā)現了大量Sq內容和多份"合同",這些合同規(guī)定了他與女友齊尼亞x生活的一些細則,比如要通過極端方式互相滿足對方,如果毀約就要受到懲罰。
早在誘騙李洋潔前幾天,塞巴斯蒂安就向齊尼亞提出想要再找一個人,三人一起發(fā)x性關系,并要求女友也去找,如果找不到,就要懲罰她。齊尼亞曾試圖說服一位女性親戚加入他們的"三人游戲",但遭到拒絕。于是,兩人決定對陌生人下手。
更令人震驚的是,塞巴斯蒂安在案發(fā)前經常搜索如何將一個女人打到"沒有知覺"、"暴力強奸"、"怎么綁住最結實"等詞條。而在案發(fā)后,他又搜索了"尸體何時會腐敗"、"如何處理尸體"等內容。這些搜索記錄表明,塞巴斯蒂安在作案前就有明確的犯罪意圖。
4。2精心設計的誘騙與殘忍的犯罪過程
2016年5月11日晚上9點30分左右,當李洋潔跑步回到自己的街道時,齊尼亞從拐角的樓房里出來,佯裝樓里有緊急情況,請求李洋潔幫忙。李洋潔跟著齊尼亞走到院門口時,被潛伏在旁邊的塞巴斯蒂安毆打制伏。
李洋潔被兩人拖入空房,遭受了強奸和暴力毆打。聽力測定專家的測試結果表明,李洋潔的呼救聲整棟樓都能聽見。然而,沒有人出來阻止這場暴行。
施暴持續(xù)了一個多小時,之后兩名兇手離開現場,留下奄奄一息的李洋潔,以為她會慢慢死去,這樣就可以死無對證。然而,三小時后,當他們返回現場時,發(fā)現李洋潔還活著。為了確保她死亡,塞巴斯蒂安再次對她進行了殘忍的毆打,直到她徹底咽氣。
隨后,兩人將李洋潔的尸體拋到了附近豪斯曼大街的針葉樹下。他們以為自己的罪行會就此掩蓋,然而,天網恢恢,疏而不漏。
五、艱難的審判:正義的追尋
5。1漫長的審理過程
2016年9月21日,德國德紹檢察院以蓄意謀殺和人身傷害罪名,正式起訴塞巴斯蒂安和齊尼亞。11月25日,李洋潔遇害案在德國德紹地方法院正式開庭審理,引起了在德華人及全球中國留學生群體的廣泛關注。
然而,庭審過程并不順利。首先,兩名被告在庭審前后的允許攝影時段內,始終用紙張遮擋臉部,拒絕面對鏡頭和公眾。其次,由于案發(fā)時兩名被告尚未年滿21歲,法庭需要決定是按照青年刑事犯罪還是成年人刑事案件來判決。這一決定至關重要,因為按照青年刑事犯罪,謀殺罪最高判15年監(jiān)禁;若按成年人刑事案件,則可判終身監(jiān)禁。
此外,案件缺乏直接證人,兩名被告在庭審期間一直保持沉默,沒有提供任何口供。警方只能通過通話錄音、搜索記錄等少量證據,進行漫長的取證工作。整個案件的審理持續(xù)了8個多月,開庭次數多達37次。
更令人氣憤的是,庭審過程中還出現了多次程序錯誤。例如,在11月25日的首次庭審中,一名陪審員事先沒有進行宣誓,導致整個審理無效。直到11月30日,所有陪審員重新宣誓后,檢察官才再次宣讀起訴書。
5。2關鍵證詞與證據
2017年1月9日,德紹地方法院舉行了2017年第一次庭審。法官聽取了證人辛迪·h(cindyh。)的陳述。辛迪指控塞巴斯蒂安在2013年曾兩次對她實施強奸。她表示,被施暴后在塞巴斯蒂安的暴力威脅下,她保持了沉默,直到塞巴斯蒂安因李洋潔案被捕后,她才向警方報案。
這一證詞為塞巴斯蒂安的犯罪歷史提供了重要證據,表明他可能是一個慣犯。更重要的是,2017年1月16日,齊尼亞在法庭上承認,是她將李洋潔誘騙至了李洋潔遇害的廢棄建筑中。這是案件審理中的重大突破,因為齊尼亞的部分招供提供了許多對塞巴斯蒂安不利的作案細節(jié)。
犯罪心理學家對塞巴斯蒂安進行了精神鑒定,結果顯示他在作案前就有嚴重的心理問題,長期接受治療并服用相應藥物,性心理也有一定程度的扭曲。專家指出,這些心理問題不是簡單的教化和改造能輕易轉變的,因此建議對塞巴斯蒂安適用更為嚴厲的成年刑事法案。
5。3最終判決與上訴
2017年7月31日,李洋潔遇害案開始第35場庭審,控辯雙方進入最后陳述環(huán)節(jié)。檢察官要求,對塞巴斯蒂安適用成年刑法,判終身監(jiān)禁;而對齊尼亞則應判八年監(jiān)禁。檢察官克洛普夫(heikeKropf)表示:"做了大約30年的檢察官,職業(yè)生涯中經歷了大大小小的各種案件,但是像此案這樣、每場庭審旁聽席都幾乎坐無虛席的,從未遇見過。"
2017年8月4日,德紹-羅斯勞地方法院作出一審宣判。主犯塞巴斯蒂安因犯下謀殺和強奸罪被判處終身監(jiān)禁。法庭認定,塞巴斯蒂安不能像一般的終身監(jiān)禁囚犯一樣在服刑15年后申請假釋。從犯齊尼亞作為主犯的前女友,由于犯下嚴重的性侵罪,按照德國青少年刑法被判處5年零6個月有期徒刑。此外,兩名被告還需賠償李洋潔父母6萬歐元的精神損失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