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死亡之舟:幽靈船的發(fā)現
1987年3月20日,浙江舟山摘箬山島的漁民們注意到一件奇怪的事情。一艘名為"浙岱漁6141"的漁船已經在離島20米遠的淺灘上停靠了兩天,卻始終不見有人下船。這個位于舟山群島西南的小島,當時僅有134戶人家,任何異常都逃不過島民們的眼睛。
島上居民們起初以為這只是一艘臨時??康臐O船,但隨著時間推移,船只毫無動靜的狀態(tài)引起了他們的不安。最終,村民們決定報警,當地警方隨即展開調查。
當警方登上這艘長約10米、寬約2。5米的漁船時,眼前的景象令人毛骨悚然。船艙內空無一人,但四處可見噴濺狀血跡,尤其是在船員休息的臥艙(當地漁民稱為"鱉殼")四壁,血跡尤為明顯。此外,艙內還有鈍器敲打的痕跡,顯示這里曾發(fā)生過激烈的暴力事件。
更令人不安的是,船上的6名男性船員全部失蹤,他們攜帶的貨款也不翼而飛。警方迅速判斷這不是一起普通的失蹤事件,而是一起性質惡劣的特大搶劫殺人案。
隨著調查的深入,警方確認這艘漁船來自岱山縣某村,船上的6名船員實際上是一家人。船老大長期從事販魚生意,船員包括他的兩個弟弟、兒子、未婚女婿和大外甥。這一發(fā)現讓案情更加觸目驚心——這是一起針對整個家庭的滅門慘案。
1987年3月12日,這家人從岱山出發(fā),前往嵊泗縣嵊山鎮(zhèn)收購魚貨,隨后前往寧波販賣。3月17日,船老大在寧波水產碼頭與兩名男子交談,對方表示要雇傭他們運輸一批魚。然而,第二天早上,漁船就出現在了摘箬山島附近,之后便一直停在那里,直到被村民發(fā)現。
當時的舟山地區(qū)公安處第一任刑偵科科長周兆康回憶道:"找了很久,沒能找到這兩個人,大家都很著急,心里很難過。退休后我還常常夢到在破這個案子。"
這起案件成為舟山歷史上被害人數最多的命案,也成為了舟山警方心中的一塊大石。在接下來的35年里,盡管偵查人員換了一批又一批,但案件始終沒有被遺忘,而是被一代又一代的刑警接力追查。
二、血色線索:一枚血指紋的價值
1987年的中國,刑偵技術遠不如今天發(fā)達。沒有dNA鑒定技術,也沒有全國聯網的指紋數據庫,更不用說監(jiān)控攝像頭了。在這樣的條件下,舟山警方對"浙岱漁6141"號漁船展開了細致勘查。
刑事技術人員在進入臥艙的門檔上發(fā)現了一枚血指紋,這成為了整個案件最關鍵的線索。盡管當時無法立即通過指紋鎖定嫌疑人,但警方深知這枚指紋的重要性,將其小心翼翼地保存下來。
與此同時,專案組對摘箬山島的134戶人家進行了地毯式走訪,并詢問了往返島嶼的渡輪船老大。終于,他們獲得了重要信息:1987年3月18日早晨,有兩名來歷不明的男子在案發(fā)地點附近出現,其中一人左腳行動不便。兩人向村民詢問了地名和輪渡情況后,乘坐渡船離開了島嶼。
這兩名男子的出現時間與漁船失蹤的時間高度吻合,他們被確定為重大作案嫌疑對象。警方根據目擊者的描述,對這兩名嫌疑人進行了特征刻畫:一高一矮,其中一人跛腳,口音帶有岱山或寧波一帶的特點。
然而,在當時的技術條件下,僅憑這些線索尋找嫌疑人猶如大海撈針。盡管舟山、寧波兩地警方投入了大量警力進行調查,但隨著時間推移,案件逐漸陷入僵局。
盡管如此,舟山公安第一代刑警們深入的現場調查、細致的現場勘查、全面的現場分析以及對犯罪嫌疑人的特征刻畫,特別是關鍵物證的提取,為最終破獲此案打下了堅實基礎。正如后來浙江省公安廳原副廳長徐定安所言:"既然以當時的條件沒能破案,那就一定要把物證盡可能地保存好,期待以后技術進步時,讓物證開口說話。"
在隨后的歲月里,舟山公安換了一任又一任局長,專案組的成員也經歷了多次新老交替。最初的專案組成員有的已經退休,有的甚至已經去世,但對案件的偵破工作從未停止。每年警方都會對案件進行梳理研究和偵查情況匯總,每一任局長都認真聽取案件情況匯報,關注偵辦進展。
隨著科技的進步,特別是進入21世紀后,全國指紋數據庫的建立為這起積案的偵破帶來了新的希望。舟山市公安機關將當年提取的血指紋錄入到公安部指紋庫中,在全國范圍內進行比對。
終于,在2022年8月31日晚上,一個振奮人心的消息傳來:寧波男子蔣四興因為毆打他人曾被傳喚到派出所,其留下的指紋和當年案發(fā)現場提取的血指紋痕跡同一。這一發(fā)現讓舟山刑警們振奮到夜不能寐,這個困擾了舟山公安35年的懸案終于迎來了重大突破。
三、賭徒的陰謀:殺人計劃的形成
2022年9月7日,在麗水和寧波兩地公安機關的大力支持下,專案組分別在麗水和寧波將犯罪嫌疑人蔣四興和薛三元抓獲。經過審訊,兩人對搶劫殺害6名船員并拋尸大海的犯罪事實供認不諱。
隨著審訊的深入,這起塵封35年的命案真相逐漸浮出水面。原來,蔣四興和薛三元是同鄉(xiāng),兩家只隔了一條街,兩人從小一起長大,都喜歡賭博。
薛三元1959年出生,小學文化程度,曾當過船老大,案發(fā)時在寧波某漁業(yè)公司工作。1983年,他曾因慣賭被勞動教養(yǎng)3年,2020年又因賭博被行政拘留5日。
蔣四興1958年出生,中專文化,原是寧海縣某村診所的赤腳醫(yī)生,左腳行動不便。他在2002年曾因賭博、為賭博提供條件被兩次治安罰款5000元,2004年因毆打他人被行政拘留3日,2015年又因交通肇事逃逸被行政拘留10日。
1987年初,兩人因為賭博欠下巨額債務,急需償還。他們將目光投向了海鮮交易中的大量現金,于是合謀搶劫一艘漁船。為了實施這個計劃,他們在寧波碼頭蹲點,物色合適的作案對象。
1987年3月17日傍晚,蔣四興和薛三元攜帶混有安定藥物的白酒、榔頭等作案工具,來到寧波市新江橋附近碼頭,以運輸魚貨為由,騙雇了被害人王某位等6人駕駛自營船舶出海。
上船后,兩人按照事先分工,蔣四興在臥艙內陪5名船員聊天,勸他們喝摻有安定藥的白酒,薛三元則在駕駛艙以聊天為名看守駕船人。
當晚11時許,當船行駛至舟山市定海區(qū)老塘山附近海域時,5名船員已經因喝下摻有安定藥的酒而昏睡過去。這時,蔣四興和薛三元會意,同時用榔頭分別擊打昏睡中的船員和駕船人的頭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