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驚天綁架:香港首富之子被劫
1996年5月23日下午,香港深水灣道上,一輛黑色豪華轎車正平穩(wěn)行駛。車內(nèi)坐著香港首富老李(李嘉誠)的長子小李(李澤鉅)和他的司機。突然,一輛面包車從側(cè)面疾馳而來,將豪華轎車逼停。幾個蒙面人迅速下車,手持沖鋒槍和手槍,將小李和司機劫持上了面包車。
整個綁架過程干凈利落,前后不到三分鐘。張子強團伙早已對小李的行蹤進行了長時間的監(jiān)視,精心策劃了這起震驚世界的綁架案。他們沒有選擇隱蔽的地點下手,而是在光天化日之下直接行動,充分展現(xiàn)了他們的囂張和自信。
當(dāng)天晚上,張子強親自撥通了老李的電話:"李先生,你兒子在我手上。"他直截了當(dāng)?shù)乇砻髁松矸莺鸵鈭D,要求老李支付20億港元的贖金。面對這個天文數(shù)字,老李表現(xiàn)出了異常的冷靜,他請求與兒子通話,確認其安全。當(dāng)電話那頭傳來兒子的聲音時,這位商界巨頭的內(nèi)心掀起了驚濤駭浪。
經(jīng)過幾個小時的討價還價,雙方最終達成協(xié)議:老李支付10。38億港元的贖金,這創(chuàng)下了當(dāng)時全球綁架案贖金的最高紀(jì)錄。張子強后來在接受媒體采訪時透露,他原本準(zhǔn)備要價5億,但看到李家如此富有,臨時決定將金額提高到20億,最后經(jīng)過談判降至10。38億。
第二天晚上,張子強和同伙陳智浩直接前往李家收取贖金。他們沒有采取任何偽裝,大大方方地走進了李家豪宅。張子強后來回憶說,當(dāng)時他甚至想過,如果李家報警,他就會殺了小李,但他判斷李家不會這么做。
正如張子強所料,老李為了確保兒子的安全,沒有選擇報警。他按照綁匪的要求,準(zhǔn)備了10。38億港元的現(xiàn)金。這些錢被裝在13個大旅行袋中,重達1噸多。張子強和陳智浩將這些錢裝上了一輛事先準(zhǔn)備好的貨車,然后釋放了小李。
這次綁架案中,張子強個人分得3。62億港元,陳智浩分得2。95億港元,其他同伙也都分到了可觀的贓款。張子強后來得意地說:"我這是在賺有錢人的腦子錢,傻瓜才會去搶銀行。"
這次綁架案讓張子強成為了香港黑道上的傳奇人物。他不僅成功策劃并實施了這起驚天大案,還全身而退,沒有留下任何證據(jù)。這讓他更加堅信自己的犯罪手段高明,法律拿他無可奈何。
二、再施毒手:綁架香港第二富豪
1997年9月,距離綁架小李不到一年,張子強又將目光投向了香港第二富豪郭炳湘。他認為,既然成功綁架了香港首富的兒子,那么綁架第二富豪也不會有太大問題。
這一次,張子強同樣進行了精心的策劃。他和同伙胡濟舒、陳樹漢等人多次在廣州、東莞、深圳等地密謀,并做了詳細的分工。張子強和胡濟舒分別出資200多萬港元和20萬港元,為實施犯罪做準(zhǔn)備。
1997年9月29日傍晚6時許,張子強伙同甘永強、鄧禮顯等人在香港海灘道橋底附近綁架了郭炳湘。他們將郭炳湘帶到了一個隱蔽的地方囚禁起來,然后向郭家勒索贖金。
與上次不同,這次張子強沒有直接與郭家談判,而是通過中間人進行溝通。他要求郭家支付8億港元的贖金,但經(jīng)過討價還價,最終郭家支付了6億港元。張子強個人分得3億港元,胡濟舒分得1億港元,其他同伙也都分到了相應(yīng)的份額。
郭炳湘在被綁架期間遭受了非人的待遇。他被蒙住雙眼,雙手被鐵鏈鎖住,只能吃殘羹冷炙。張子強后來在接受采訪時得意地說,郭炳湘被綁架期間曾試圖逃跑,但很快就被抓了回來。為了懲罰他的逃跑行為,張子強讓人用棍子狠狠地打了他一頓。
這次綁架案同樣沒有驚動警方。郭炳湘被釋放后,郭家也沒有選擇報警。張子強因此更加確信,香港的富豪們?yōu)榱俗陨砗图胰说陌踩?,不會輕易報警,這讓他更加大膽地策劃下一次犯罪行動。
三、囂張至極:公然挑戰(zhàn)警方權(quán)威
張子強在成功綁架了小李和郭炳湘后,變得越來越囂張。他不僅不隱藏自己的身份,反而在媒體面前公開談?wù)撟约旱姆缸镄袨椤?/p>
1997年,張子強接受了香港媒體的采訪。在采訪中,他不僅承認自己綁架了小李和郭炳湘,還詳細描述了綁架的過程和細節(jié)。他甚至得意地說,他用綁架小李獲得的贖金購買了一輛價值400多萬港元的蘭博基尼跑車。
更令人震驚的是,張子強還將這輛蘭博基尼開到了油麻地警署門口,公然挑釁警方。他對記者說:"我就是要讓警察知道,他們拿我沒辦法。"
張子強的囂張行為還不止于此。他還多次向香港警方索賠,理由是警方在調(diào)查他的案件時對他造成了"精神傷害"。1995年,他甚至因為警方證據(jù)不足而被無罪釋放,還獲得了800萬港元的賠償。
張子強的這些行為讓香港警方顏面盡失,但由于缺乏足夠的證據(jù),警方確實拿他沒有辦法。香港的法律制度是當(dāng)事人主義,即便是在證據(jù)充分的情況下,當(dāng)事人也有權(quán)作出不起訴的決定。而在兩起綁架案中,由于兩位富豪都沒有報警,香港警方無法立案。
張子強曾對媒體說:"香港警察都是傻瓜,他們根本抓不到我。"這種囂張的態(tài)度讓他在香港黑道上聲名大噪,成為了許多小混混崇拜的對象。
四、末日來臨:八百公斤炸藥引爆危機
1997年底,張子強開始策劃一個更大的犯罪計劃。他決定從內(nèi)地購買一批炸藥,然后在香港制造一系列爆炸事件,以此來威脅香港政府和富豪們,勒索更多的錢財。
張子強找到了在香港黑道上有"老狐貍"之稱的胡濟舒,讓他負責(zé)購買炸藥的事宜。胡濟舒又找到了在廣東省汕尾市的錢漢壽,讓他幫忙購買炸藥。
1997年10月,張子強向錢漢壽提出購買炸藥,并指派劉鼎勛與錢漢壽聯(lián)系具體事宜,先后支付購買炸藥款港幣15萬元。同年11月,錢漢壽回廣東省汕尾市非法購買炸藥818。483公斤,雷管2000支,導(dǎo)火索750米,分裝在40個泡沫箱內(nèi)偽裝成海鮮。
1998年1月7日,錢漢壽指使他人將這些爆炸物運到香港交給劉鼎勛。次日,張子強、劉鼎勛同他人一起將爆炸物藏好。然而,他們的行動早已被警方盯上。
1998年1月17日,香港警方通過長期偵查,發(fā)現(xiàn)了這批爆炸物的藏匿地點,并迅速將其查獲。這是香港歷史上最大的一宗爆炸品走私案,引起了香港社會的廣泛關(guān)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