勞動仲裁的結果很快下來了,毫無懸念,我大獲全勝。
裁決書上白紙黑字寫得清清楚楚。
李健不僅需要全額賠償我n+1的離職補償金、未支付的年終獎、精神損失費。
還必須按照律師函的要求,在三家指定的行業(yè)頂級期刊上,連續(xù)三天,用四分之一的版面,刊登對我的公開道歉聲明。
這個結果,比殺了他還難受。
他的名字,在業(yè)內徹底臭了。
成了所有企業(yè)管理者口中,那個因傲慢和短視而葬送一切的反面教材。
據說,他后來想再創(chuàng)業(yè),找遍了所有投資人,沒一個人肯見他。
想去找份工作,也沒有任何一家公司敢要一個有如此污點的管理者。
而那個跟屁蟲張洋,下場同樣凄慘。
因為履歷上這極不光彩的一筆,和他那早已在圈子里傳開的、一問三不知的“光輝事跡”。
他在行業(yè)內,再也找不到任何一份技術相關的工作。
最終只能灰溜溜地轉行,去做跟他專業(yè)毫不相干的銷售,從此銷聲匿跡。
與他們的凄風苦雨截然相反。
我的人生,迎來了燦爛的新篇章。
在短暫的顧問期結束后,王總親自給我遞上了正式的聘用合同。
技術總監(jiān)。
配有獨立的、能俯瞰整個城市cbd的辦公室。
除了遠超行業(yè)標準的高薪,還有極具吸引力的項目分紅和公司初創(chuàng)期權激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