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然!此風不可長!此陋習必須革除!”
“自今日起,本官以七品縣令之職,代天子牧民,公告全縣:”
“凡我縣內(nèi),男女婚嫁,聘禮彩禮之數(shù),總值不得超過白銀五兩!
若有超出,無論名目為何,皆視為變相賣女鬻婚之嫌!”
“一經(jīng)查實,聘財沒官!主婚之人(父母、媒人),以‘略賣良人’從犯論處,杖八十,徒二年!
其所婚之約,苦主(女子)可自行決定是否解除!”
“此令即刻生效,各縣衙、鄉(xiāng)里、村屯,需張榜公告,戶戶知曉,人人遵從!”
禁超五兩!違者重罰!
這條命令,如同平地驚雷,在公堂內(nèi)外炸響!
它沒有直接說禁止父母主婚,也沒有說不能收聘禮,這保留了“古禮”的遮羞布。但它用限定數(shù)額和嚴厲懲罰的方式,直接抽掉了“賣女”行為的經(jīng)濟基礎(chǔ)!五兩銀子,在災荒年后,或許夠一家農(nóng)戶數(shù)月嚼谷,但絕不足以讓人鋌而走險去“賣女兒”,更無法用來抵償大額債務(wù)!
這是王縣令在巨大壓力下,所能做出的最激進、也最實際的改革!是在現(xiàn)行律法框架內(nèi),對“賣女陋習”最致命的一擊!
堂下靜默了片刻,隨即,爆發(fā)出巨大的、混雜著難以置信和狂喜的喧嘩!
“聽到了嗎?聘禮不能超過五兩!”
“超了就要打板子坐牢!錢還沒收!”
“太好了!看誰還敢賣閨女!”
那些跪在地上的苦主們,先是愣住,隨即相擁而泣!她們知道,這條命令或許無法彌補她們過去的傷痛,但卻可能拯救無數(shù)未來的“趙新陽”!
趙小滿眼中終于露出了如釋重負的光芒。她知道,這并非最終勝利,只是第一步,但卻是至關(guān)重要的一步!王縣令用他的驚堂木和官印,為這延續(xù)千年的吃人陋習,敲開了一道巨大的裂縫!
李縣丞看著那裂開的驚堂木,再看看激動的人群,心中暗嘆:這驚堂木裂得好!裂得正是時候!它裂開的是陳腐的枷鎖,裂開的是新時代的一道微光!
王縣令仿佛虛脫般坐回公座,看著堂下的沸騰,心中五味雜陳。他知道,他今日之舉,必遭守舊之士攻訐,但看著那罐枯骨和那些淚眼,他竟覺得……心安。
驚堂裂木,禁令驟頒。
限禮懲賣,釜底抽薪。
舊俗堅冰,終現(xiàn)司法裂痕。
鐵律之芽,破土于血淚公堂之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