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果無法從漢軍手中購得武器,他們幾乎找不到其他渠道可以購買。
世界上販賣軍火的國家雖多,但像漢軍這樣技術(shù)先進、性能優(yōu)越的供應(yīng)商,卻是獨一無二的。
因此,普魯士方面十分識時務(wù)地將姿態(tài)壓到最低,只求盡可能爭取到這次軍售的機會。
林文翻看了普魯士方面提出的請求,好家伙,這群人的胃口還真是不小!
他們不僅要買新式步槍、機槍和速射炮,甚至連鐵甲艦也列在清單之中,并且表示愿意高價收購!
可問題是,普魯士想買,漢軍卻未必愿意賣。
在林文看來,漢軍有許多武器是絕對不能出口的,比如最新的毛瑟98式步槍、150毫米榴彈炮以及75毫米速射炮等。
這些武器的性能領(lǐng)先于目前歐洲軍隊所使用的同類裝備至少三十年,若是貿(mào)然出售,必然會大幅提升對方的軍事實力。
西方各國的工業(yè)基礎(chǔ)并不薄弱,一旦獲得這些先進裝備,十有八九會進行拆解仿制。
而普魯士正是歐洲最擅長模仿制造的國家之一,若讓他們得到了漢軍的技術(shù)成果,勢必會加緊山寨的腳步。
讓他們仿制了這些武器,說不定他們會成為漢軍在軍火市場上的對手。
因此,向普魯士出售武器,必須格外謹慎。
為了防止出售給普魯士的武器反過來對漢軍自身造成威脅,林文決定出售給他們那些比他們當前裝備領(lǐng)先半代,但又比漢軍現(xiàn)役裝備落后一代的武器系統(tǒng)。
步槍方面,漢軍之前使用的毛瑟1888式完全可以賣給他們。
畢竟普魯士的m1841式德萊塞步槍已經(jīng)進入了擊針槍的行列,性能雖然不如毛瑟1888式步槍,但差距并不懸殊。
而且北鷹醬現(xiàn)在已經(jīng)制造出了斯賓塞步槍,這種步槍的性能已經(jīng)接近漢軍淘汰的毛瑟1888式步槍了。
如果漢軍不趁著這個機會將毛瑟1888式賣給普魯士人,
等到斯賓塞步槍進入歐洲市場后,普魯士肯定會仿制并生產(chǎn)這種步槍,到時候恐怕就不會再來購買漢軍的毛瑟1888式步槍了。
因此,毛瑟1888式步槍可以賣,而且要大量出售,高價出售。
這種只能賺一次的錢,就要一次性賺足,指望普魯士人用好了再回頭買,那是不現(xiàn)實的。
他們買回去以后肯定馬上開始仿制,不會再回來買了!
火炮方面,考慮到四年后普法戰(zhàn)爭中,普軍和法軍裝備的火炮仍然以前裝炮為主,所以林文決定不將漢軍的速射炮和榴彈炮賣給普魯士。
不過,考慮到歐洲各國的火炮大多為青銅炮,由于銅的密度比鋼鐵大,這種火炮非常笨重。
林文認為,可以從系統(tǒng)中低價購入一批鋼制前裝火炮,然后以高價賣給普魯士人。
這類火炮相較于青銅炮而言,重量大大減輕,因此在運輸上更加便捷。
對于步兵部隊來說,在威力不減的前提下,重量降低意味著他們火炮的部署會更加靈活,這對于提升作戰(zhàn)能力具有直接的幫助!
因此,普魯士人很可能會購買。
實在不行的話,還可以賣一批榴彈炮給他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