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情敗露之后,這些人就會把郭明濤供出來。
他們貪來的錢,一部分給郭明濤送了禮,還有一部分給郭明濤花費用掉了,更多的錢,是留在了自己腰包里。
郭明濤聽說了那些人貪污的事跡后,沉默了許久。
他做夢也沒有想到,他一手遮天,所遮住的,是這樣一片骯臟的天,是這么一片污穢橫流的天!
或許他最初的夢想,只是想奪取董事長的寶座,提拔自己人,只不過是過程,是手段,但最終造成的結(jié)果,卻是差一點葬送臨鋼集團!
郭明濤的罪,比那些貪污犯更嚴重!
但法律上對他罪行的界定,卻又要比其他人更輕。
最終,郭明濤被判處三年有期徒刑。
在監(jiān)獄里面,郭明濤肯定會很懷念在外面的日子,很可惜,他再也不能去幫助那些可憐的足浴店小姐姐了,也不能再在飯局上聽別人學(xué)半個小時的豬叫了。
郭明濤下臺后,他組建的郭家軍,也被張俊逐個擊破。
所謂的郭派,一夜之間煙消云散。
為了防止類似事件再次發(fā)生,張俊做出了一項重要的人事調(diào)動。
他把原南鋼廠的職工,和原臨鋼廠的職工,全部大洗牌,穿插安置在不同的子公司和崗位上。
同時,張俊召開會議,做了重要講話。
他在會議上強調(diào),所有的人員,都是臨鋼人,都是一家人,不再有什么原南鋼、原臨鋼的區(qū)別。誰要是再提這樣的論調(diào),就是和整個集團黨委作對!
張俊必須徹底消除派系斗爭的隱患。
企業(yè)也是一個大家庭,家和才能萬事興。
在人事任命上,嚴格執(zhí)行考核制度。
有者能上,無者能下。
一個人通過考核,升到了管理位置,但是如果幾年之內(nèi),都做不出大的成績,也有可能被降職使用。
張俊要打破國企里面只能升,不能降的傳統(tǒng),要形成良性的競爭機制,要給后來者更多發(fā)展和升遷的機會。
經(jīng)過這番整治,臨鋼集團的局勢,總算得到了全面的改觀。
有了好的制度,還得有合適的人才去執(zhí)行。
張俊把臨鋼集團當成一條巨大的生產(chǎn)線,把每個人都安排到合適的位置,按照一定的流程去創(chuàng)造去生產(chǎn),既能保證安全有序,又能創(chuàng)造出最大的效益。
時間會證明,他在臨鋼集團所做的一切,都是正確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