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些事不能讓步
如果那些犯罪分子伏法,工廠用工就成了犯罪鏈條上的一環(huán),到時候無論怎么解釋也無法逃脫法律制裁。
說白了,那些工廠老板還是存在一定的僥幸心理。
見沒人有意見,華凱泉繼續(xù)說道:
“就算最后東窗事發(fā),這種案子也很難定罪,畢竟工廠沒有強迫勞動的事實,那些智障人員也不是他們綁來的。”
“估計也就能判定為非法用工,法律后果為行政處罰和民事賠償?!?/p>
分析得很透徹……于大章聽后點點頭,
行政處罰最多也就是罰款或者吊銷營業(yè)執(zhí)照。
這對于那些工廠老板來說只是損失錢財,并不需要負(fù)刑事責(zé)任。
和那些犯罪分子相比,這些奸商同樣可恨,只是最后還是得按照法律法規(guī)來執(zhí)行。
“這么來看的話,對方的做法倒是很像以前的收容站?!?/p>
又有一名警員開口說道:
“我說的是抓人的方式,最早以前的收容遣送站就是在大街上抓人,針對的也是特殊人群。”
“只不過后來變味了,不需要救助的人也被抓進去了,以至于最后鬧出了人命。”
他的這番話引起了眾人的議論,有人贊同,有人搖頭。
于大章對此不是太了解,只是聽說過而已。
因為收容站是2003年以前的稱呼了,那時候他還在上小學(xué),所以對當(dāng)年的事情并沒有多少印象。
不過在警校的時候,聽老師和同學(xué)說起過有關(guān)當(dāng)年收容所的事。
收容所本是救助生活無著的流浪乞討人員。
本意是好的。
可后來不知怎么的,救助的范圍擴大了,也開始抓外地人了。
只要被抓進去,就是罰款,沒錢的讓家屬拿錢贖人。
直到2003年的一天,抓到了一位孫姓青年,對方寧死不從,最后在收容所里被毆打致死。
現(xiàn)在其墓志銘的最后一句還是:以生命為代價推動法治進程,值得紀(jì)念的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