挑出時間距今最近的那一份,將里面的文件取出后仔細查閱起來。
“劉正陽猝死案?”
這個我熟啊……于大章立刻想起前世曾聽過這個案子。
后來案件被偵破時,在局里還引發(fā)了不小轟動。
這個案子是2013年5月發(fā)生的,也就是去年。
實際偵破時間卻是在2015年6月。
說起來也不算是警方偵破的,而是嫌疑人做賊心虛跑路了,負責調查的警員這才確定目標。
這算不算重生福利?
于大章不由得有些暗自竊喜。
案件還沒等接手呢,就提前知道嫌疑人是誰了,這不就等于玩游戲開掛了么。
前世這件案子之所以轟動一時,純粹是因為該案的最后走向是誰都沒想到的。
再加上被害人身份的特殊性,讓很多人對于這個案子格外關注。
劉正陽,松海正陽集團創(chuàng)始人。
國內知名企業(yè)家,在建筑業(yè)和商界擁有舉足輕重的話語權。
2013年5月7日,在家中暴斃身亡。
后經法醫(yī)鑒定死亡原因是:心臟病突發(fā),導致心臟驟停。
說白了就是,自然死亡。
無外力干預的衰老死、疾病死,都屬于自然死亡范疇之內。
因劉正陽本身就患有心臟病,并長期服用心臟類藥物,所以這個鑒定結果很合理。
本來是件沒有爭議的事,卻偏偏有人站出來質疑并報警。
報案人為劉正陽的女兒劉琪。
據她給出的報案理由是……
劉正陽死亡前半個月曾親口對她交待過,如果自己猝死,一定是被人害的。
(本章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