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虎出現(xiàn)的消息雖然阻擋了村民上山斬柴、采藥,但是阻擋不了府衙收田賦的腳步。
就像詩里所說的那樣,“父耕原上田,子劚山下荒。六月禾未秀,官家已修倉?!边€沒有等大家忙完夏收夏種,去水西堡賣石蛤歸來的二叔陳傳貴帶回了即將收賦稅的公告,今年由于新設縣,又有瑤族山民動亂,今年的賦稅就在各鎮(zhèn)繳交后再押送到縣里,由于押送到縣里需要時間,賦稅在六月中按照各村抽簽的順序以村為單位集中繳交。
陳遠文前世曾經有看過一篇關于明朝賦稅的文章,明代常規(guī)有夏稅(夏季)和秋糧(秋季)分兩季征收,夏稅限當年八月繳清,秋糧次年二月完成。
?對普通農戶來說,賦稅主要有兩類,第一類田賦共有三個組成部分:
1。根據地力,縣里所有應納稅土地被分為上、中、下三等。上等田的基本稅額為每畝交米0。0404石;中等田每畝交米0。0273石;下等田每畝交米0。0172石。
2。無論是哪一等的田地,每畝需要再繳納糧食0。0094石,這部分用以補償已經流失到不復存在的官田租米收入;
3。糧食的運輸和稅銀的重鑄都會產生損耗,因此每畝田還要再額外征收7%的加耗。
整個明朝的田賦在歷代封建王朝中都不算高,原因在于洪武皇帝朱元璋建國之時采取了一種定額的田賦制度,將全國每年的田賦固定在2700萬石左右,這個數字在整個明朝基本沒有太大的變化。
因為田賦作為國家的重要收入來源在數百年間不能變化,但政府的各項開支不可能保持不變,那么官府自然就會有其他的方式來向百姓伸手要錢,而且這種方式更加不被制度所約束,百姓的負擔實際被規(guī)定的賦稅要重的多。
第二類役銀的征收非常復雜。由于田賦收入均需解運上京,役銀成為地方政府的行政經費。同時,皇帝的各項額外開支,也通常通過“坐辦”的形式攤派到地方,轉化成為額外的役銀。
各級官僚機構最容易從中上下其手,層層攤派的。役銀被攤派入田賦之中形成的附加稅在有的地區(qū)多達20多種名目。同時,役并非被完全攤派進稅收中折銀,特別是獄卒、門子、巡欄、倉庫看守等等“力差”仍需要有人親身應役,導致役銀的征收類目和標準不斷變化。一般來說,在15世紀開始推行“均徭法”后,明朝總體存在四種役:
1。里甲,包括稅收征納和各種物資征用,以及解運糧米等短期差役。
2。均徭,為全年、全職的勞役。
3。驛傳,維護驛站,提供服務。
4。民壯:軍役。
?當然,除了田賦和徭役外,還有人頭稅,這三種并列為三大稅種,不過人頭稅只收16歲以上的男丁,一年一收。
據陳遠文這幾年有意無意收集的消息,陳家村由于處于粵北山區(qū)的大山大嶺,山旮旯,交通不便,民風彪悍,又兼瑤族山民時不時動亂,所以驛傳和民壯都不用,每年需交田賦、人頭稅和服徭役。
陳二叔帶回交稅消息的第二天,村長就去水西堡抽簽回來,陳家村的賦稅排到三天后繳交,于是,村民們在忙碌的夏種中還要準備交賦稅的糧食。
陳遠文看著阿公在記錄,阿爹、二叔和三叔在用麻袋裝糧食,裝好一袋再過秤報數給爺爺,他們家一共有十畝下等水田,因肥力不足,畝產只有可憐的1。5石,也就是260斤左右,十畝只有不到3000斤,這種產量讓后世見識過千斤畝產的陳遠文差點流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