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命令將許大偉、劉文斌二人作為‘思想腐化、欺瞞組織、道德敗壞’的典型,立即從嚴、從重、公開處理,通報全區(qū)!要‘殺一儆百’!”
空氣瞬間凝固。
電話記錄上那力透紙背的“震怒”,仿佛帶著王明遠拍桌子的咆哮。
陳朝陽目光遠眺落在了“軍屬安置區(qū)”和“新墾坡地”的位置。
一個是被他親手打入地獄的許大偉,一個是被命運打入地獄又掙扎著爬出來的周小娥。
王書記要的是快刀斬亂麻的“典型”,是政治正確的“殺威棒”。
可他陳朝陽要什么?
他想起許大偉癱在辦公室地上,抱著頭哭嚎“我不是人”時,眼底記憶一閃而過。
他想起陳翠蘭那孩子怯生生拉著母親衣角,看著陌生父親時茫然又害怕的眼神。
他想起自己簽批那份“允許其繼續(xù)居住昌平,不遣返原籍,其之前軍管補償?shù)姆孔釉试S保留,可把家中老幼接到昌平奉養(yǎng)”決議時,寫下的那句備注:“其人雖罪,其功難泯;稚子無辜,當有片瓦?!?/p>
“華北局,羅書記什么意見!”陳朝陽思量片刻開口,說到底地委是他的直管上級,意見需要參考,但許大偉有錯,抗戰(zhàn)的功勞是有的,救病治人不該直接一棍子打死!
“華北局羅書記意見,參考陳朝陽同志決議…”趙鵬又掏出一份文件念道!
“趙鵬,”陳朝陽思索片刻再次開口,聲音異常平靜,“給華北局和通和地委擬一份補充報告。”
趙鵬立刻屏住呼吸,準備記錄。
“標題:《關于對許大偉、劉文斌問題處理中有關情況補充說明及懇請》?!?/p>
“內(nèi)容要點:”
“一、關于周小娥同志安置:尊重其個人強烈意愿,已無償劃撥城郊向陽坡地三分(附地契圖),婦聯(lián)協(xié)助搭建并規(guī)劃建房,確保其生存根基。
此系落實婦女解放、保障基本人權之具體體現(xiàn)。該同志拒收任何補償,其志可憫,其行可彰?!?/p>
“二、關于許大偉處置中保留住房之考量(重申并補充):”
“1。功過分離原則:許在抗戰(zhàn)時期(已經(jīng)提拔為營長,有負傷記錄),確有血戰(zhàn)之功。
其罪當懲,其功不當抹煞。徹底剝奪其戰(zhàn)后僅存之基本生活保障住房,恐寒前線將士之心,悖離‘功過分明’之組織原則。”
“2。人道主義立場:其原配陳翠蘭母子,乃無辜受害者,亦是戰(zhàn)爭創(chuàng)傷承受者。
許遣返原籍,無異于二次流離。允其居昌平(房歸其母子),既是對受害母子之基本安置,亦彰顯新政仁恕?!?/p>
“3。許本人留昌(另行安置監(jiān)督居?。阌诮M織管控改造,以觀后效?!?/p>
“三、關于‘典型’之懇請:許、劉二案,性質(zhì)、情節(jié)、根源各異。
許屬惡意欺瞞、道德淪喪,劉屬歷史遺留問題處置失當、思想根源未肅清。
建議分類剖析,精準定性。
若需樹‘典型’,懇請以許案為主,著重剖析其‘進城忘本、欺上瞞下’之思想蛻變,警示意義更為深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