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們兩個說得對,像這樣的殺人罪行,俺只是一個小小的郵差,肯定無法承擔。
只能用李某人的一顆項上人頭來填,可那是以前。
但現(xiàn)在情況不同了,俺們有錢了,可以用銀子來買命?!?/p>
田見秀腦筋一轉(zhuǎn),立刻開口說道。“大哥的意思是,縣城外那些插標賣首的災民嗎?”
李自成點了點頭,笑呵呵地回答道:“沒錯,就是他們?!?/p>
“大白鵝。”
“哦,原來是這樣啊。那大哥只需要去打點一下縣太爺和刑房的師爺就行了。
這人命也就不是人命,而只是一把銀幣了。”
………
米脂縣的李自成,在經(jīng)歷了一番奇遇后,如今已經(jīng)混得風生水起。
盡管犯下了人命官司,但對于他來說,似乎也不過是件小事而已,只需花費一些銀錢就能輕松解決。然而,另一邊的張獻忠似乎也混得相當不錯。
說來也巧,張獻忠距離李自成所在的米脂縣并不遠,竟然在延安府擔任捕快一職。
與李自成相同的是,他與父親之間的關(guān)系同樣不太和睦。
忘了介紹,這冥冥之中似乎都有定數(shù)。
張獻忠在崇禎元年末當上了延安府捕快,和李自成在米脂縣當上郵差,竟是一樣的年紀,都是二十三歲。
張獻忠幼年的時候,家里經(jīng)商,家境還算過得去,父親把他送去私塾上學,學問沒有學多少,倒是學了一身的暴脾氣,經(jīng)常在私塾外面和同學們約架,像極了舊時空中的不良少年。
張獻忠從小就展現(xiàn)出了好斗的性格,喜歡與人爭斗,而且下手狠辣,毫不留情。這種行為在當時的社會環(huán)境下并不罕見,但也反映了他內(nèi)心的不安和焦慮。
一日,張獻忠因為口角之爭,把一個同學生生用拳頭活活打死。
這件事情引起了軒然大波,私塾的師生對他的行為感到震驚和憤怒,也是一個個避之唯恐不及。
張獻忠應該是典型的超雄癥患者。
張獻忠的父親得知此事后,非常生氣和無奈。他意識到自己的兒子已經(jīng)陷入了無法控制的境地,必須采取措施來解決問題。
于是,他掏光了家產(chǎn),四處奔波,試圖平息這場風波。最終,他通過賄賂官員等手段,成功地擺平了此事。
自從發(fā)生了那件事以后,張獻忠的父親意識到自己年事已高,已經(jīng)無力管教這個脾氣暴躁的兒子。
無奈之下,他只能動用最后的一點積蓄,通過關(guān)系將張獻忠送去了延安府,讓他成為一名捕快。
張父也對外宣布,自己張家沒有這個不肖子孫,自己也沒有這個叫張獻忠的兒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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