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重返律所,接手的第一個案子,就是我自己。
我要奪回我的兒子,望舒。
法庭上,陸家人將他緊緊護在身后,教他用仇恨的目光看我。
我贏了官司。
可走出法院時,望舒在我懷里掙扎哭喊,叫著要“奶奶”。
回到家,我不再逼他,只是每晚坐在他床邊,輕聲講一個媽媽如何打敗怪獸的故事。
直到一天夜里,他偷偷跑到我的房間,把一張我出庭時被記者拍下的、疲憊不堪的照片塞到我手里,通紅著眼睛,小聲地問:“媽媽,他們……打你的時候,疼不疼?”
那一刻,萬千話語都哽在喉間,我只能用力點頭,將他緊緊擁入懷中。
我知道,我找回了我的兒子。
我也從那座島上,領回了我唯一活著的女兒。
我找到她時,她蜷縮在角落,像株被全世界遺忘的、瀕死的野草。
我給她取名江念婉,紀念那個將生命之火遞給我的林婉。
我抱著她,教她說話,告訴她什么是愛,什么是家,什么是浩瀚星空。
有一天,她靠在我懷里,小聲問:“媽媽,我以后……可以不生孩子嗎?”
我愣住了,仿佛看到了多年前那個跪在雪地里絕望的自己。
我收緊手臂,將她溫熱的小身體緊緊貼著我的心跳,親吻她的額頭,聲音是我從未有過的溫柔:
“當然可以,我的寶貝。媽媽走了那么那么長的路,就是為了讓你能擁有選擇的權利。你可以成為任何你想成為的樣子,媽媽會永遠是你最驕傲的觀眾?!?/p>
窗外,星河璀璨,溫柔地擁抱著這座城市。
我知道,那些傷疤,將永遠烙印在我的靈魂深處,提醒著我曾來自何方。
但我不再害怕。
我們是那束光,我們是那團火。
是千千萬萬個女性。
我們渾身浴血,帶著滿身的傷痕歸來,不僅是為了給自己和孩子們尋一個家,更是為了向這個世界宣告——
有些火焰,生來,就是要燎原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