林莫覺得有理,畢竟突然莫名其妙的出現(xiàn)在這么一個一看就鳥不拉屎的地方,總不能讓他們開著車亂竄吧?
兩人一頓翻找,這一翻竟然還真的讓兩個人翻出了一些東西。
林莫這邊找到了一本一看就不正經(jīng)的日記,畢竟正經(jīng)人沒有寫日記的習(xí)慣。
日記的主人名為墨林·HG·威爾斯(Mohring
HG
Wells)。
祖上因為出過寫偵探小說爆紅的作家,所以家里面也是小有資材,最起碼莊園、別墅、豪車一個不缺,每年光書籍版權(quán)賺到的錢,就夠墨林過上紙醉金迷的生活。
只不過威爾斯家族一直人丁不旺,到了墨林這一代更是只剩下了這么一根獨苗,墨林的老爹是入贅的華夏人,老爹那邊也沒什么親人。
墨林倒是沒有陷入到奢靡之中,受到祖上偵探小說的影響,墨林一開始也想當(dāng)個作家,他寫了好幾本偵探小說,然后華麗麗的撲街了。
然后墨林退而求其次,開了一家偵探社,并且招募了一個干啥啥不行、吃啥啥不剩的助手,阿多尼斯·衛(wèi)(Adonis
Wei)。
沒想到墨林在寫小說這方面像個白癡,但是當(dāng)個偵探卻相當(dāng)熟練,不過這似乎也很正常,畢竟大名鼎鼎的柯南道爾也不會破案不是?
從最開始幫貴婦人抓小三,幫老奶奶找走失的阿貓阿狗開始,墨林和他成事不足敗事有余的倒霉助手阿多尼斯一路上披荊斬棘,慢慢從無人問津,到小有名氣,被稱為來自東方的神秘偵探,或者是東方的霍爾莫斯……嗯……即便這兩個貨從來沒去過華夏。
墨林就不說了,阿多尼斯父母是移民過來的,所以阿多尼斯也是土生土長的本地人。
在不久之前,已經(jīng)打出名氣的偵探社接到了一封來信,一位老朋友,半年前被上級調(diào)走的老神父里卡多·加西亞,寄給偵探社的信件。
“不是,你趕緊拆開呀!”林莫提醒道。
只不過衛(wèi)子都的關(guān)注點完全不在信件上。
“憑什么你是偵探,我是隨從?。。 毙l(wèi)子都一臉不樂意的說道。
這很明顯,衛(wèi)子都身上穿著的是一身廉價的裝束,而反觀林莫呢?精致的黑色修身禮服,一看就編織技藝嫻熟的毛呢大衣,再加上黑色絲綢半高禮帽,全身上下都帶著一股名為“奢侈”的酸臭味,誰是偵探,誰是助手一眼就能看出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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