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原并未答話,因為負責處理這件事的是家中管事李忠。
出發(fā)之前,李原便詢問李忠,食邑的稅賦該如何處置。
按照李忠的說法。
勛貴與領內(nèi)鄉(xiāng)民土地關系一般有兩種。
其一便是普通的食邑丁口,每年上繳定額的土地收成丁口錢,參加勞役。
領內(nèi)遭受匪患入侵時,要自備武器充當鄉(xiāng)兵。
但除此之外,勛貴對他們并不能多加干涉。
其二,便是徹底依附勛貴的家丁部曲。
這些部曲所繳納的稅賦和勞役,全憑勛貴一言而決。
而勛貴對他們有絕對的支配權(quán)。
雖然徹底依附?jīng)]了自由,但大多勛貴都會有所優(yōu)待部曲。
畢竟勛貴麾下的兵馬,基本也是由這些部曲家丁組成。
在勛貴接收新的封地之時,便要讓村民自選。
是做尋常的食邑丁口,還是投效勛貴做部曲家丁。
那位說了,你都已經(jīng)當了縣伯,為何不強令所有領民都依附自己成為部曲。
為何還要讓村民自選。
那是因為,以前確實有勛貴這么做過,最終的結(jié)果便是領內(nèi)爆發(fā)了民亂。
朝廷御史立刻趁機彈劾,朝廷以苛政戮民為由,罷去了這位勛貴的爵位。
所以對于勛貴接收新領,朝廷要求必須要讓領民自選。
這也是大梁制約勛貴權(quán)利的一種手段。
不過要讓這些領民投效為部曲,也不是沒有辦法。
那就是要讓他們知道好處。
李忠先是向河西村的眾人講解了食邑丁戶與依附部曲的分別。
然后便問道。
“那你們河西村,是要做食邑丁戶呢,還是做我家伯爺?shù)牟壳???/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