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賠一百萬?
說著話,工作人員在不斷打量對方。
她叫常子依,也算是周云的粉絲吧,現實中當然不可能有什么,但在網上,只要看到有人說周云的不好,她就會開懟。
為什么要粉,主要還是周云的行事風格太對胃口了。
但粉絲歸粉絲,現實中見了該不認識還是不認識……
周云一臉自然道:“如果你說的是那個被捅了兩刀,是那個推動打擊勞務黑中介,幫了近十萬人的周云,那你說對了,我就是那個人。”
聽到這話,里面的常子依愣住了。
好一會兒才反應過來笑道:“周律師還真是快人快語?!?/p>
周云呵呵一笑:“那當然,我愛說實話。”
常子依決定停止這個話題,果然偶像這種生物還是在網上崇拜比較好、
周云當然是故意這么說的,人總得有點缺點,太完美了看著就有點假。
大概審查了幾分鐘材料后,常子依抬頭道:“周律師,我看你這是說,這兩個人共同侵犯了你當事人的配偶權?”
“對,就是配偶權!”周云很快說道。
“可是……可是我國的法律里好像沒有配偶權這么個權利吧?”
周云聞言直接道:“現行法律里確實沒有,但民法權利并不是說必須得有明確規(guī)定才行對吧。”
“反正你直接往上報吧,如果不受理,那我希望早點給我出具不予受理決定書,你說呢?”
“另外,這個案子我的當事人沒有調解的打算?!?/p>
在以前,可以說每一個去過法院的人都知道立案有多難。
最簡單的就是訴前調,就是壓根不給立案,先把你的案子丟到訴前調解中心去,然后慢慢掛著吧。
有的地方還算講究,規(guī)定的三十天內如果調解不成給你立案,有的地方那就慢慢等,等半年的都有。
不過好在24年十二月份最高法出臺了新的規(guī)定,叫《關于嚴格依法規(guī)范民事案件立案與調解工作的意見》,25年一月一日開始實行。
這個意見的主要內容就是,嚴格按照規(guī)定立案,只要符合立案條件的堅決立案。
立案之后,如果雙方有調解意愿,那就進行訴中調解,這個調解時間不占用審判期限。
和以前比起來的差別就是,以前是強制訴前調解的,然后在調解中拖延立案。
而現在,符合規(guī)定的案子必須立,立案之后再看是不是要調解。
當然,某種意義上最高法的這個意見也是打補丁的結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