開庭時間是四天后,所以周云徑直回了律所,算算時間,到時候開了庭剛好可以去聽一聽吳磊科那邊的判決。
接下來安心等著就行,這個案子他可以直接說,肯定能贏。
至于說趙老師會不會被追加為共同被告,這個根本不擔心,因為肯定不會。
連帶責任這個概念,在我國法學界其實在以前有過很多的爭議。
理論上的東西就不說了,一堆的法言法語看著都讓人頭疼,就說一說訴訟發(fā)展過程中實務方面的爭議吧。
主要的爭議就是,對于連帶責任,是要把所有責任人全部都起訴了,還是只起訴一部分就行。
曾經有段時間,在實務中兩個觀點都有過實行。
也就是說,如果有兩人以上承擔連帶責任的,那你如果只起訴了一個,法官要給你釋法然后把另一個人增加為共同被告。
但到了現(xiàn)在觀點基本統(tǒng)一,因為《民法典》178條,本部門必須要認。
第三就是全國律協(xié)自己設立的行為規(guī)范,從上面你就能看出來,除了法律之外想,其他的這些東西,誰訂的誰能管。
那律協(xié)自己定的規(guī)矩,只能是去律協(xié)投訴,司法局不用管。
而律協(xié)那邊,老莊說了算的。
蘇志峰頓時愣住了,他覺得對方在踢皮球,但是沒有證據(j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