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安機關已經(jīng)把里面的邏輯都理清楚了,所以壓根不擔心這些。
趙志向再次沉默了,他猛然間發(fā)現(xiàn),自己當初這么設計的時候好像確實沒有考慮詐騙方面的問題。
要不怎么說民事律師膽子大呢。
沉默了好一會,趙志向才開口道:“但是你們不能口頭傳喚我,現(xiàn)在不符合口頭傳喚的程序?!?/p>
他現(xiàn)在心里很亂,所以只想著趕緊出去然后好好把這個事過一遍,看看到底是哪里出了問題。
那民警聞言直接朝著里面喊道:“傳喚證好了沒啊?”
你以為我為什么要和你在這里扯皮,真以為我喜歡辯論啊。
警察只負責抓人和找證據(jù),辯論那是檢察官的事。
里面有個警察拿著傳喚證跑出來道:“好了好了,領導剛剛簽完字我就拿過來了?!?/p>
剛剛辯論的警察老宋隨即把傳喚證遞了過去:“趙志向,你因涉嫌詐騙,現(xiàn)在被我局依法傳喚,這是傳喚證,請你在簽字吧?!?/p>
都是蘇智峰自己弄的,我就隨便說了說!
你不是要傳喚證嘛,我這就給你。
趙志向沉默著接過了那份還有點溫度的傳喚證,整個人都在抖。
他是律師,他還有美好的未來,他不想坐牢。
而正因為他是律師,所以他更清楚,當公安機關把這個書面的傳喚證拿出來后,基本上意味著沒戲了。
顫抖著手,趙志向在傳喚證上簽了字,隨即被民警直接帶進了辦案區(qū),馬上就要開始訊問。
這案子辦的真舒服啊,你看看,人自己就送上門來了。
接下來再把那個叫什么高浩川的傳喚了,這案子就妥了。
五百多萬的詐騙金額,雖然感覺上好像這只是債務,好像沒那么嚴重,但這是因為周云介入的早。
周云要是介入的晚點,基本上可以說趙老師這輩子就被這筆債給壓死了。
后面會怎么辦,簡單,因為她是事業(yè)單位的,所以法院很可能會給她留下一部分生活費,然后把剩下的每月工資全部扣除。
生活費會給留多少,法律沒有明確規(guī)定,只是說要留下最低生活保障費用。
舉個例子,最高法23年的一個案子,十三太保省的。
法院給那個被執(zhí)行人每個月留了六百塊的錢。
被執(zhí)行人認為留的太少了,無法維持其日常生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