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周后,翠珍還是沒有辦下簽證。
愛林愛晚的撫養(yǎng)權歸屬問題。
需要親生父親簽字,才能放手。
翠珍不得不找趙寒笙。
但是,就在她猶豫的時候,她收到了法院傳票——
原告是趙寒笙。
被告是她林翠珍。
打的是愛林與愛晚的撫養(yǎng)權。
……
暮色傍晚,翠珍站在別墅的郵箱前,望著那張帶著編號的傳票。
她站了很久,一直到四周漸漸黑下來。
一直到周身都是落寂。
原來,離婚夫妻真的沒有好聚好散,只有分崩離析。
半晌,她輕輕一笑,極為苦澀。
走進玄關前,她發(fā)了條微信給趙寒笙——
【趙寒笙,我們聊聊?】
【林翠珍,如果你改變主意,不帶走愛林愛晚或者是把我一起帶到英國,我可以撤訴,否則我們就法庭見,你知道你勝算不大的。】
【趙寒笙還是談談吧!】
……
翠珍垂下手臂,整個人說不出的疲憊。
她有預感,為了得到撫養(yǎng)權,趙寒笙會不惜一切代價。
是,他確實想得到她。
但是男人的繁衍癌很重的,愛林愛晚是他的孩子,他不會允許她帶走,之前是因為篤定她不會找男人,一旦脫離掌控,他就會收回這份權利。
果真,第二天,她看見了男人的真實面目。
一家高級咖啡廳。
翠珍到的時候,趙寒笙已經到了。
一件深咖色的襯衣,黑色西褲,戴著細框眼鏡,斯文而英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