朱雄英這邊翻開新大明律的其中一頁,讀出上面的內(nèi)容:“私債違限,利息超三分,逾期一年者,笞三十,本息充公;官糧侵欺,百石以上者,杖一百,刺字!鹽法造假,偽造鹽引十引以上者,流放三千里!”
分別解釋起來,就是放貸的人利息要是高了,獲取欠貸的人逾期一年,這些都會受到懲罰。
同樣的針對官糧被官員私吞,以及違法售賣私鹽者也有相應(yīng)的處罰。
此外律法之中還對滿門抄斬、誅九族這些懲罰有了嚴格的使用限制,顯然在陳平看來,皇帝動輒就誅九族、滿門抄斬這些連坐制度還是太粗暴和原始了。
真正的法治社會,不應(yīng)該是這么簡單粗暴,應(yīng)當適度量刑,盡量避免冤殺錯殺的情況發(fā)生。
這些相應(yīng)的條款,都被朱棣和朱雄英念了出來。
隔壁的朱元璋和朱標以及剛來不久的李善長聽著聽著,時常點點頭,露出認可的神色。
哪怕是他們也不得不承認陳平撰寫的新大明律的確有可取之處,一些法律的規(guī)矩和條款,的確更加適合現(xiàn)在的大明。
而像是經(jīng)濟類型的犯罪條例,更像是一種未雨綢繆,早早的就將圖謀不軌之人的犯罪之路早早堵死。
只是聽到關(guān)于對滿門抄斬、誅九族這類懲罰的限制后,朱標內(nèi)心還是不由嘆了口氣。
若是這新大明律早一點拿出去,或許就不用死那么多人了。
“哼哼,咱知道你在想什么?!?/p>
朱元璋瞥了自己這個兒子一眼,淡定地說道:
“你應(yīng)該惋惜的不是這新大明律出現(xiàn)得太晚,而是惋惜這些人不守規(guī)矩,否則再嚴苛的法律也奈何不了他們,偏偏自己找死,怪得了誰?”
“父皇說得對,兒臣知曉了。”
朱標無奈,只能點頭應(yīng)承。
另一邊,朱棣看著看著,突然開口問道。
“只是先生,這民事法和刑事法是什么意思?”
陳平喝了口鮮榨果汁,清了清嗓子說道:
“簡單來講,就是根據(jù)類型和情節(jié)嚴重劃分出的兩部法律?!?/p>
“民事法,一般來講被告和原告雙方是一個平等的主體,也就是個人、鋪子、工坊狀告彼此,其承擔的責任和代價也多是賠償損失、恢復原狀和賠禮道歉等等,本身也不屬于犯罪,只是雙方在經(jīng)濟、行為上產(chǎn)生的糾紛?!?/p>
“比如說,王二家的牛踩到了李三家的田坎,李三讓王二賠償,王二不愿意,告到縣衙來,簡單來說就是家長里短,扯皮的事情。這就有了民事糾紛,動用的也只是民事法?!?/p>
“至于刑事法,就嚴重多了,法律關(guān)系是國家與犯罪人,這時候就不是賠錢那么簡單了,監(jiān)禁、死刑、罰金、流放都有可能,并且還會在官府留下犯罪前科,一輩子也消除不掉?!?/p>
聽聞陳平的講解后,朱棣這才似懂非懂地點點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