身后的老太太們發(fā)出一陣哄笑。
“小伙子,有福氣啊。”
“王姐租你車位,是看得起你?!?/p>
“一天四分錢,一個月一塊二,一年都快十五塊了,大錢?。 ?/p>
我的拳頭瞬間攥緊。
“王大媽,請你把車挪開。”
“這是我的車位,產(chǎn)權(quán)證上寫著我的名字?!?/p>
王大媽把蒲扇一收,指著我的鼻子開罵。
“你的車位怎么了?”
“你的車位空著不浪費(fèi)?”
“我一個老太太,腿腳不方便,三輪車停你這兒,離電梯近,怎么了?”
“我都給你租金了!你還想怎么樣!”
她提高了音量,仿佛受了天大的委屈。
她身后的老太太們立刻圍了上來。
“年輕人,怎么跟長輩說話的?”
“王姐都給你錢了,你別不識好歹?!?/p>
“就是,一點(diǎn)同情心都沒有,尊老愛幼懂不懂?”
我拿出手機(jī),準(zhǔn)備錄像取證。
王大媽卻一臉得意,非但不阻止,反而挺起了胸膛。
“你錄!你盡管錄!順便給物業(yè)打電話!我告訴你,我兒子可是張偉!粉絲幾百萬的網(wǎng)紅大律師!”
她臉上滿是褶子,笑得像朵爛菊
花:
“我兒子說了,這叫‘相鄰權(quán)’!你車位空著,作為鄰居,我就有權(quán)為了便利臨時使用!這四分錢,叫‘象征性補(bǔ)償’!在法律上都說得通!”
聽到“相鄰權(quán)”三個字,我怒極反笑。
“王大媽,看來張律師只教了您半截法條?!?/p>
我舉著手機(jī),鏡頭對準(zhǔn)她和她那輛破三輪:
“《民法典》確實規(guī)定了相鄰權(quán),但核心是‘必要’和‘限度’?!?/p>
“您是腿腳不便,不是癱瘓在床,電梯口到空著的車位多走二十米,屬于正常生活范疇,夠不上‘必要’?!?/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