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艷掩面而泣。
“我也不知道劉存壯送來的信那么重要啊。
當時那個年代能保住命都已經很不錯了,我哪里還有精力再去管一封信啊?
你也不想想,那時我們剛剛經歷了一場殘酷的戰(zhàn)爭,雙方死傷無數。
我們都忙得暈頭轉向的,根本就忘記了當時手里收到過什么。
還有我娘家那邊吃了上頓沒下頓,我拿點糧食錢財救濟一下他們,你就翻臉不認人,將你所有的東西都收了起來。
那可是我的娘家人。
你借用你的東西救濟一下他們不行嗎?”
“別顧左右而言他。
那時候我和你沒有任何關系,憑什么要讓你拿著我的東西去幫助你的家里人?
我傷好后,那件事已經過去一個多月了。
要不是我碰見劉存壯,那件事,你還想瞞著我多久?
我發(fā)了瘋地去找人,你卻把懷玉給我的第二封信也給焚毀了。”
宋懷玉當然記得自己的第二封信寫了什么。
那是她逃到王家村后,剛好遇見了一支北上的部隊。
她不知道沐海江在哪里,遇見當兵的就寫信找人。
信里,她明確告訴他自己帶著孩子落腳在了某省某縣某村。
并在信里告訴他,小兒子失蹤了,女兒,餓死了。
為了保住沐家的最后一根獨苗,她住進了一戶王姓人家暫時落腳。
要是他能找回來,她也就不用再過這種擔驚受怕的日子了。
可惜,幾十年過去了。
她的一頭烏發(fā)添了白發(fā),也沒能等到他的到來。
“王艷,你燒了信,還說聽別人說宋懷玉母子已經死在外邊了。
你明知道我有妻兒,他們還活著,且感情極好,我很看重他們,為了他們寧愿放棄提干的機會也要承認他們的存在。
可你卻毀掉了關于他們的一切,讓我與宋懷玉他們分離長達幾十年之久?!?/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