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想到韓宇潛伏到田氏集團(tuán)也是為了妹妹,那次他躲在趙氏集團(tuán),是韓宇想辦法把他救走了,送去了李家別墅。
又是韓宇把父親送去遲俊那,用了自己百分之四的股份換的爸爸的平安。
并且為他找到了刀疤臉,證明了他的清白。
殺尤浩一半是為了白鴿,一半是為了他爸。
他為他們趙家做的太多了,到最后卻把自己搭了進(jìn)去。
若不是妹妹一再的攪局,惹得他徹底失望,也不會輕易認(rèn)罪。
想到這,趙竟平提筆寫了一份材料,承認(rèn)尤浩是自己殺的,一口咬定因?yàn)楫?dāng)時確實(shí)情況緊急。
這樣只能說他處置不當(dāng),最多懷疑他公報私仇,大不了停職,最次也就開除公職,不會定罪。
畢竟尤浩是個sharen不眨眼的兇徒,他是警察可以臨場應(yīng)變。
若不是他身上中了五槍,無法解釋,根本就不會有這么多事。
當(dāng)時韓宇也是氣瘋了,所以才一連對他開了四槍。
趙竟平一承認(rèn),鄭子林立刻派人捉拿了他,雖然不是多大罪,但是至少得關(guān)到韓宇判刑。
這樣免得他從中作梗。
其實(shí)鄭子林也礙于趙家的地位,并不敢對他怎么樣,不過就是拖延時間。
趙竟平都被抓了,姚馳徹底沒了指望,只好想辦法拿到證據(jù)。
那天去看過韓宇之后,知道他不想出來,很生氣,回去躺家里窩了一個晚上。
他真想撒手不管,可是韓宇明明是無罪的,于情于理都不能放任他在里面。
最終決定,既然他不再不掙扎,那就自己替他做出選擇。
策劃韓宇入獄的是朱可,所以他肯定有確切的證據(jù),現(xiàn)在只有拿住了朱可,才能讓他乖乖交出證據(j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