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周后,賀時宇的助理給我打電話,告訴我賀時宇因為傷勢過重,已經(jīng)去世了。
他的所有遺產(chǎn),都留給了我和女兒。
我心無波瀾,只是平靜地掛斷了電話。
我甚至沒有去參加他的葬禮。
兩個月后,賀悠兒因為故意殺人罪,被判了無期徒刑。
在獄中,她因為感染了性病沒有得到妥善治療,最終暴斃而亡。
可這一切,我都與我無關(guān)。
我的生活并沒有因此受到任何影響。
女兒一周歲時,孟時謙向我求了婚。
在滿地的鮮血和璀璨的燈光下,他單膝跪地,深情地向我告白:“央央,我們從小一起長大,知根知底,是彼此最熟悉的人,我喜歡了十多年,我愿意用我的余生,換你一世的快樂與安穩(wěn)?!?/p>
可我卻狠心拒絕了他。
“時謙,這樣對你不公平,我一個喪母帶娃的婦女,配不上這么好的你,你應(yīng)該好好考慮清楚?!?/p>
但我也留了一絲余地。
“如果三年后,他還是執(zhí)意想要娶我的話,到時我再答應(yīng)你。”
“好!”孟時謙滿眼篤定,“央央,六年我都等過來了,又何須再介意這三年,不論多久,我會一直等著你?!?/p>
—全文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