初六一大早,孟嬌嬌和鄭小君就退了小旅館的房間,他們終于敢站在陽光下。
雖然孟嬌嬌現(xiàn)在還是失蹤人口,但有了官方的結論,也就有了另外的可能——她可以換個身份活下去,只要夠小心,她完全可以活在陽光下。
鄭小君高興的像個大孩子,在路上又蹦又跳,惹得路人紛紛側目,還有腿腳不便的老年人罵他神經(jīng)病。
但是鄭小君一點也不生氣,還跑到人家面前使勁兒跳,跳完就跑。
兩人商量過后,還是決定回慶市謀生,因為他們對那里熟悉,能快速開啟新的生活。
經(jīng)過這一段時間的波折,鄭小君之前因為失業(yè)而低落的情緒完全自愈了,他跑著跳著圍著孟嬌嬌轉,不斷的規(guī)劃以后的生活。
“姐,我想好了,回去以后我先找個賣衣服或者賣鞋子的工作。去年因為表姐的店倒閉了,我覺得自己的天都塌了,沒人罩著我,我可怎么活?自己去別人店鋪里賣東西,又覺得很沒面子,還賺不到錢”。
“可是這回我一下子豁然開朗了,打工有啥丟人的?反正我賺的是錢,我積攢積攢經(jīng)驗,等有了本錢就自己單干自己當老板,我還可以去抖音平臺帶貨,我以前也是學過一點走臺步的,只是我身高沒優(yōu)勢,沒走模特這條路。但是以我的外形條件,賣衣服應該是有優(yōu)勢的!”
“姐,你說是不是?姐,你覺得我說的對不對?”他追著孟嬌嬌問。
“當然是,小君長得這么帥,肯定能迷倒一群姐姐!”孟嬌嬌發(fā)自內心的夸他。。
“那嬌嬌姐,你被我迷倒了嗎?哈哈,姐,我讓你著迷了嗎?”他開心的問。
“那還用說?那是當然…”。
孟嬌嬌和鄭小君是倒了很多趟公交車回的慶市,因為其他交通工具都需要用身份證,她現(xiàn)在是失蹤人口,根本不敢碰身份證。
到了慶市以后,陳斌先把自己租的房子借給了孟嬌嬌住,他一年到頭要在外面接商演,租的房子住不了幾個月,他本來想等合同到期直接退租的。
孟嬌嬌正好沒有住的地方,便續(xù)租了他的房子,還省去了給房東身份證復印件的環(huán)節(jié)。
鄭小君則很快就在鬧市區(qū)找到了新工作,他的工作地點離孟嬌嬌住的地方很遠,所以沒幾天便和新朋友一起找了更便捷的房子。但一有時間,他還是會跑回來看孟嬌嬌,幫她搬水收拾東西。
孟嬌嬌自己去老街的巷子里花錢辦了張假身份證,拿到身份證的下午,她在自己的住處附近找了份臨時工,還是面包房的活,每天上午六點半干到中午十二點,工資50塊,當天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