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娛樂圈混得好,那賺錢的速度比搶錢莊還要快。
能兌換兩萬多個小時。
六十年!
不過,想進娛樂圈,那可不是一件容易的事。
得循序漸進的來。
靠群頭幫忙是眼下最靠譜的做法。
群頭叫鄭傳和。
年紀輕輕就出來闖檔。
先北漂后橫漂,全國各地漂。
奈何實力時運都不行。
蹉跎二十年,最后在衡店當了群頭,順便還開了一家大錢快餐店。
正好把老婆孩子都接過來,算是扎根了。
他對錢宸頗多照顧。
只可惜錢宸心高氣傲,挑挑揀揀。
最后淪落到住橋洞了。
鄭傳和也不慣著他,希望窮困能打掉他可笑的自尊。
在衡店,自尊是最不值錢的玩意。
“這幾箱送到清明區(qū)的六號影棚,這兩箱是九號的?!?/p>
鄭傳和一點都不客氣的使喚錢宸。
交通工具是自行車。
錢宸不怎么費力的就把幾個箱子放在了車后座上,然后按照原主的記憶就蹬起來了。
“沒睡醒是怎么得,騎穩(wěn)當一點,送完了趕緊回來,別墨跡?!?/p>
“知道了,艸!”
我一個廠公,踩腳踏車送外賣。
這特涼的什么世道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