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過,這可與她無關,她做好自己的本職工作就行了。
下午回到公司,應斐然一進辦公室就忙了起來,寧嫣除了中間進去送了一回咖啡外,其它時間都在做自己的事。
處理完本職工作,還有半個小時下班,寧嫣去茶水間接了杯熱水,原主卡上還有十幾萬的存款,坦白講,大學畢業(yè)兩年,憑自己的本事買了輛十幾萬的小越野,還能存下十幾萬原主已經相當不錯了。
而原主的這份秘書工作掙的不少,相對來說也很輕松,她暫時不打算換。
下班前,應斐然將寧嫣叫去了辦公室,“有件事情要你負責。”
寧嫣:……
因為中午在車上看過的幾個視頻,某總裁讓她把那幾個主播簽下來。
寧嫣真的會謝,她剛說秘書工作就挺好,然后就被“慧眼識珠”了,她想說,真的大可不必。
但,圣意難違,她只能乖乖聽話。
于是,接下來的這幾天她忙著熟悉這幾位主播,制定適合他們發(fā)展的計劃書,然后拿著這些計劃書去一個個與他們見面……
忙的喲,直到某天下班回家,在小區(qū)外看到解有林時才驚覺,自己好像是把解家人忘了。
寧嫣假裝沒看見解有林,目不斜視的開車進了小區(qū)。
后視鏡中,解有林的視線一直在盯著她的車子看,也不知道他是怎么知道她的車牌號。
不過,她覺得挺好。
之后的幾天,寧嫣偶爾會看到解有林的身影,但通過他幾次出現(xiàn)的地點,寧嫣猜測他會走他媽的老路子,那就是碰瓷兒。
只要他碰瓷兒成功,他可以從她這里要到錢,還可以以此為威脅救出他大哥和母親。
派出所那邊給寧嫣打過電話,在她的皮帶扣上提取到了解大強完整的指紋,符合實施強奸時扯腰帶的情況,因為附近沒有監(jiān)控,這就是唯一物證了。
但除此外還有人證,說來趕巧,小巷右邊的人家,傍晚的時候在園子里澆地,他說他聽見墻外有男人喊要陪女的,女人喊別碰我,然后女人把人撓了,喊救命喊強奸的聲音。
雖然,光聽到這些話不能證明解大強就是真的要強奸人,但很明顯解大強對當事人做了什么,女方奮力反抗,把解大強打了。
而且,人證的語詞側面印證了寧嫣并沒有撒謊。
警察小姐姐說,沒有新的證據(jù)的話,解大強被判刑是肯定的了,包括他那個媽。
只不過因為是未遂,所以刑期不會太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