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374章
年終軍政大會三
聽到陶安的問題,劉璋當即解釋道。
“我們的新鈔雖與銅錢和銀圓綁定,但短時間內(nèi)肯定無法足額兌換銅錢和銀圓,這也是我們發(fā)行紙幣的原因,銅錢、銀圓與紙幣的關系,就像秤砣與貨物的關系,只是衡量其價值的權重而已。
“因此我們會在各鎮(zhèn)的供銷社展示銅錢和銀圓,但并不給民間兌換,如果百姓用白銀或銅錢兌換新鈔的話,這倒是可以,暫時只收不出。
“至于新鈔信譽的問題,我們的新鈔叫鹽鐵券,真正的價值來源于能兌換鹽鐵,因此只要能足額兌換鹽鐵,即便換不到銀圓和銅錢,新鈔的信譽也不會崩潰?!?/p>
眾人聞言點了點頭,算是認可了這個方案,劉璋則是繼續(xù)說道。
“第二個問題,發(fā)行的方式和如何確定物價,這個問題比較復雜,我是按照大帥說的方法,綜合歷代物價,和民間常見物價以及百姓收支情況,綜合制定的,大帥已經(jīng)同意了。
“根據(jù)調(diào)查,前宋乃至元朝,承平時期的城市人口,日收入平均在200文上下,以用工舉例,尋常餐館酒樓中跑堂的伙計小二,日收入大概在100文左右,這是最沒技術含量的職業(yè),端盤子是個人都會;
“賣力氣的纖夫、碼頭搬運工,日收入則在200文左右;懂技藝的匠人師傅,如木匠、鐵匠之流,日收入在300文左右;平常的販夫走卒,擺攤做小吃賣魚的商販,日收入則在100到300文不等,全看當日生意好壞。
“以上是收入情況,支出方面,衣食則是最基礎的生存支出,還是按照承平時期的物價,前宋真宗朝和仁宗朝,一斗米大概在40文到70文不等,至徽宗亡國之前,米價已暴漲至200至400文一斗,一石米三四千錢。
“南宋紹興年間,因為戰(zhàn)亂的緣故,米價又暴漲至五六百文一斗,最低時也在100文一斗,即至宋亡,米價一直盤桓在二三百文一斗。
“到了元朝,因為幣制混亂,民不聊生的緣故,斗米的價格從未低于千錢。
“雖然唐宋時期,有些年因為豐收,也出現(xiàn)過斗米文錢的情況,但那不正常,所謂谷賤傷農(nóng),這個價格對于種地的百姓來說,基本相當于一年沒有收入,因此不能作為參考。
“承平時期的正常價格應該就在斗米40文到70文不等,元朝則是100文以上,考慮到城市人口最底層的餐館伙計日收入100文,而如果只顧自己的話,一斗米最少可以吃三四天,那么他每天就能賺來六七天的伙食,當然這只是大致數(shù)據(jù),沒算柴水之類,只算吃的話,一個伙計養(yǎng)兩三個人吃飯還是不成問題的。
“穿衣方面,一個成年青壯,里外一身,從上到下最少要一匹布,二尺寬,四丈長為一匹,以最尋常的麻布料為例,承平時期一匹麻布在150文左右,還是以最底層的伙計舉例,日收入100文,除去吃飯,日常省吃儉用,一個月存錢買一匹布,添一件新衣還是可以做到的?!?/p>
這就是古代太平年月,一個社會最底層的打工人的收支情況,眾人聽的不明覺厲,有些沒搞懂這些數(shù)據(jù)和物價定價有何關系。
劉璋則繼續(xù)說道,“大帥說,對比城市人口,農(nóng)民的收入不能太低,如果城市收入遠高于農(nóng)村人口,那農(nóng)夫就要成群結(jié)隊涌入城市做工了,因此想要平衡耕田和做工的收入,就只能用糧食價格來調(diào)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