這次魯錦打到山東也不例外,他本來還想看看北孔給他寫的表文會是什么樣,當然不是真的想讓北孔獻表稱臣,只是想用北孔的表文諷刺他們一下,誰知這幫人骨頭硬得很,根本沒有向魯錦投降的打算。
既然不打算投降,那就更沒什么好說的了,直接全殺了就是
打發(fā)了這兩撥人,給前線各路大軍發(fā)去了第二階段的戰(zhàn)役目標,建康這邊,魯錦自己也沒閑著。
宋濂、朱升、詹同、陳遇等人也已經聽了半個月的課,明白了新式教育的模式,期間魯錦還組織了一次月考,采用百分制出試卷,且限制答題時間,規(guī)定每道題占幾分,按各科分數排名次。
這種考試形式不算特別新穎,宋朝國子監(jiān)也有三舍法,要修學分才能升舍,也就是升年級,但修學分還是和這種百分制考試不太一樣的,畢竟以前的國子監(jiān)幾乎都只學文,而文科的考試方式主要是寫文章,看誰文章寫得好,跟分數沒多大關系。
因此幾人又專門討論了這種考試方法的利弊,最后他們不得不承認,考試按分排名的方式更加公平。
但是他們認為這種考試方法有局限性,比如魯錦說的理綜,像是數學、物理化學這種科目,出的題都有統(tǒng)一答案,按分判題沒問題,可是語文的判題就更加主觀一些,分數高低全憑判卷人的主觀評價,對此魯錦也給出了自己的解決方案。
一,降低作文在試卷總分數中的占比,比如滿分一百分的卷,作文最多只占三十分,滿分150分的卷,作文只占五十分,最多不超過三分之一,其余用有固定答案的填空題,選擇題,閱讀理解等補充。
二,細化作文的評分標準,比如卷面整潔度,有無涂改,有無錯字,卷面占幾分;有沒有切題,點明中心思想,占幾分;文筆修辭占幾分;邏輯是否通順連貫,占幾分;字數是否達標,占幾分。
以上這些都是扣分標準,從作文總分里扣,犯了哪個就扣幾分。
三,增加判卷人數,前面那些有固定答案的題可以交給一個人判,但是作文這種主觀評價比較強的題,要由四到五個人分別進行評分,然后去掉一個最高分,去掉一個最低分,中間三個分數出平均數,為最后得分。
這樣就能最大化的去掉閱卷人的主觀影響,比如故意打高分撈人的,或者惡意打低分害人的,這種分數都不要,只要中間分數的平均數。
幾人聽到魯錦這個評分標準,頓時心服口服,這樣評分確實比以前那種閱卷方式要更加公平。
不過這么干,占用的資源也很大,不可能什么考試都弄這么多老師判卷,因此只能在重大考試的時候施行這套辦法,平時還是只能老師自己判分。
還有一個問題,就是考試這么出題,泄題的機率會更大,以前科舉都是統(tǒng)一在一個考場,也就是貢院,監(jiān)考也十分嚴格,出題也就那么幾個字而已,現場出題舉個牌子給考生看看就行,但是按魯錦這個考,就得提前出試卷了,試卷還要提前印刷,那泄題的概率肯定會增加。
這就純粹是生產力和組織度的問題了,你都有條件印刷幾千萬冊課本了,還怕印不出足夠的試卷嗎?
至于泄題,可以限制出題人和印刷廠的活動,派兵把守,考試結束前出題人和印刷廠的人都許進不許出,試卷出廠后就裝箱打封條,由內衛(wèi)軍押送至考場,考場也由內衛(wèi)軍和警察系統(tǒng)一起把守。
然后就是出題人的級別問題,學校里的月考,由學校自己出題;期中考和期末考,由縣教育局出題;小升初考試,由府教育局出題;初升高的中考,由行省教育廳出題;高中考大學的高考,由朝廷教育部出題。
層層把關,誰出了問題就找誰負責,同時地方教育局和教育廳出的試卷,還要上送到朝廷中樞備案,交教研室審查,防止地方出題過于簡單或者出題過難,以及方便出了問題事后追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