和朱元璋住一個屋檐下
關于洪武四大案,上輩子陳景恪詳細的了解過。
他個人認為,除了空印案是老朱太敏感之外,另外三起案子都沒啥大毛病。
藍玉案雖然牽連有點廣,但他本人行事囂張跋扈,做的事情也犯忌諱,被殺也不算冤枉。
胡惟庸案就更沒問題了。
他有沒有造反不重要,打擊異己壯大淮西派,試圖架空皇帝,換成任何一個皇帝都是必死的。
至于郭桓案,陳景恪認為是四大案里最不應該有爭議的。
六部自侍郎以下全部涉案,涉及十二個布政司,侵吞官糧幾千萬石。
征收的苛捐雜稅加起來更是天文數字,被逼著賣兒賣女的百姓不知道有多少。
這樣的貪官污吏殺多少都不為過。
至于那些被株連的地方大戶,很多人為他們喊冤。
說他們是被逼著替貪官填補虧空,也是受害者,為何要將他們也一起打擊了。
但陳景恪認為,他們之中或許有被冤枉的,但大多數都是罪有應得。
很簡單的道理,洪武朝是鼓勵百姓告御狀的,到皇宮門口一跪就能直接見到皇帝。
真被威脅了,大可以進京告御狀。
別說沒有那個能力,普通百姓沒能力,士紳大戶也沒能力嗎?
而且有幾個大戶是靠努力富起來的?
二十一世紀,靠勤勞致富尚且都是笑話,更何況是古代那種社會。
還有就是,那些官吏敢無條件逼迫那么多大戶,幫他們出錢糧嗎?
他們就不怕有人進京告御狀?
大概率也是錢權交易,你幫我填虧空,我當你的保護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