到底還有一點道德底線,本最后沒有選擇做出殺人越貨的勾當。
而是提醒里恩斯,不要殺人。
至于哈里曼就沒想那么多了。
他覺得里恩斯的話沒錯,就上前和里恩斯一起圍住了男子,避免男子逃跑。
“這位大哥,聽清楚了么?”
“我們只要你手中的角兔,以及背包內的兔角?!?/p>
“識相的話,請乖乖交出這兩樣東西,不然……我們可無法保證會不會出現什么意外?!?/p>
里恩斯做出一副兇狠地模樣,威脅道。
“呵!打劫打到我加爾斯身上,我看你們是活得不耐煩了。”
“看來你們是不知道,我加爾斯在冒險者中的名號?!?/p>
“今天就讓你們見識一下,什么叫‘快劍的加爾斯’?!?/p>
加爾斯放下手中的角兔,拔出長劍,雙手握持對準里恩斯三人,自信地說道。
……
“兩位大哥,別打了……我快吐血了?!?/p>
加爾斯臥倒在地,雙手抱頭,語氣凄慘地哀求道。
“快劍是吧?加爾斯是吧?”
“你不說讓我們見識一下,什么叫快劍的加爾斯么?”
“怎么這么快就投降了?多抗抗,說不定你就可以有個‘抗打的加爾斯’的稱號了?”
這章沒有結束,請!
里恩斯和哈里曼一邊對加爾斯拳打腳踢,一邊快速地說道。
當然,既然本都提醒了不要殺人,里恩斯兩人自然沒有下什么重手。
別看起來加爾斯在嗷嗷叫,叫得那是一個凄慘,但身上最多只是淤青而已。
至于之前的戰(zhàn)斗……
不得不說,加爾斯還是有點實力的,一手劍術使得又快又準,已經達到了“劍術傾向”的水準。
也難怪會有一個“快劍的加爾斯”的稱號。
可惜,遇上了里恩斯,等他耍幾招后,里恩斯就看出了他的水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