年輕的警察一臉不可思議。
“你知不知道你這是什么行為?故意毀壞財物罪!”
“我當然知道?!?/p>
我像個普法先鋒一樣,開始背誦法律條文。
“根據(jù)《刑法》第二百七十五條,故意毀壞公私財物,數(shù)額巨大或者有其他嚴重情節(jié)的,處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p>
“這輛車價值三千萬,屬于數(shù)額特別巨大,情節(jié)特別嚴重?!?/p>
“警察同志,麻煩給我按頂格的判,謝謝。”
2
幾個警察面面相覷,大概這輩子沒見過這么囂張還懂法的縱火犯。
審訊室里,燈光慘白。
我翹著二郎腿,態(tài)度好得像是在配合發(fā)錦旗。
“姓名?”
“林詩雨?!?/p>
“為什么要燒車?”
“看它不爽,燒著玩兒。”
“車的車主是誰?”
“我老公,宋君澤?!?/p>
“你們有感情糾紛?”
“沒有,我們感情好得很,他愛我愛得死去活來。”
負責審訊的警察筆都停了,抬頭看我像看個外星人。
“那你還燒他的車?”
“因為我愛他啊?!?/p>
我笑得更開心了。
“愛他,就想看他為我著急,為我瘋狂的樣子。”
“警察同志,你們趕緊通知他吧?!?/p>
“告訴他,他最愛的老婆,因為太愛他,把自己送進了警局?!?/p>
“對了,千萬別讓他保釋我?!?/p>